承德医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河北省
学校网址:http://sce.cdmc.edu.cn/
立即报考
  • 学校主页
  • 学校介绍
  • 新闻动态
  • 招生专业
  • 招生简章
  • 网上报名
    承德医学院是一所隶属河北省政府领导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创建于1945年9月,时称冀东军区卫生学校;1948年成为为中国医科大学第四分校;1949年5月,入驻热河省省会—承德,更名热河医学院;1982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承德医学院。1996年9月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1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特产蚕桑研究所并入我校。200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10月,新校区投入使用并迁入新校区。2007年9月在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2238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63人,正高职称203人、副高职称429人,博士和硕士1233人。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突贡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青年学科带头人、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和中青年骨干教师50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4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还聘请了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2014年院士工作站获得批准成立。

    现有本、专科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9380人,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604人,留学生266人。200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7年开始选送护理专业(专科)学生赴新加坡留学并获全额奖学金。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札幌市立大学、韩国又石大学、美国印第安纳Dabney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在内的多所国际性大学签署学生交流合作协议。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药学、应用心理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涉外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实习医院64所,总床位达68000余张。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学院及中药学系、心理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部、外语教学部等6个教学系部。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药学三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涵盖了26个二级学科,其中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为专业学位授予学科。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单位10个、校级重点学科1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河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校园占地面积74.9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藏书77万册,纸质期刊510种,拥有电子图书285万册和电子资源数据库10个(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超星读秀及百链学术搜索、EBSCO外文库、重庆聚合、新学术外文期刊、中文在线、新东方英语、高校考研互动精品课程、银符在线考试网)。

    学校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9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授予河北省校园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河北省“文明大院”、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河北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河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基础医学院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护理学院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附属医院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6次获得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等部委表彰;大学生社团定向越野协会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

    毕业生社会声誉良好。学校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中,连续5年一次通过率在90%以上,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多次在河北省医学院校临床技能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一名。近年来,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5-13个百分点。建校70年来,学校培养3万余毕业生。大多数人已成为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承德医学院秉承“仁爱至诚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以“严谨、求实、勤奋、创新”为校训,形成了“艰苦奋斗,锲而不舍,求真务实,拼搏进取”的承医精神。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关心学生,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承德医学院是一所隶属河北省政府领导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创建于1945年9月,时称冀东军区卫生学校;1948年成为为中国医科大学第四分校;1949年5月,入驻热河省省会—承德,更名热河医学院;1982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承德医学院。1996年9月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1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特产蚕桑研究所并入我校。200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10月,新校区投入使用并迁入新校区。2007年9月在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2238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63人,正高职称203人、副高职称429人,博士和硕士1233人。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突贡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青年学科带头人、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和中青年骨干教师50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48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还聘请了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2014年院士工作站获得批准成立。

    现有本、专科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9380人,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604人,留学生266人。200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7年开始选送护理专业(专科)学生赴新加坡留学并获全额奖学金。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札幌市立大学、韩国又石大学、美国印第安纳Dabney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在内的多所国际性大学签署学生交流合作协议。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药学、应用心理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涉外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实习医院64所,总床位达68000余张。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学院及中药学系、心理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部、外语教学部等6个教学系部。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药学三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涵盖了26个二级学科,其中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为专业学位授予学科。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单位10个、校级重点学科1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河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校园占地面积74.9万平方米。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藏书77万册,纸质期刊510种,拥有电子图书285万册和电子资源数据库10个(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超星读秀及百链学术搜索、EBSCO外文库、重庆聚合、新学术外文期刊、中文在线、新东方英语、高校考研互动精品课程、银符在线考试网)。

    学校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9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授予河北省校园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河北省“文明大院”、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河北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河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基础医学院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护理学院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附属医院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6次获得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等部委表彰;大学生社团定向越野协会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

    毕业生社会声誉良好。学校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中,连续5年一次通过率在90%以上,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多次在河北省医学院校临床技能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一名。近年来,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5-13个百分点。建校70年来,学校培养3万余毕业生。大多数人已成为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承德医学院秉承“仁爱至诚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以“严谨、求实、勤奋、创新”为校训,形成了“艰苦奋斗,锲而不舍,求真务实,拼搏进取”的承医精神。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关心学生,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
    2022年10月河北自考报考简章

    一、河北自考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二、河北自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河北自考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毕业。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10月河北自考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5月18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