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

高校类型:一本, 211工程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学校网址:http://www.neauce.com/index.do
立即报考
  • 学校主页
  • 学校介绍
  • 新闻动态
  • 招生专业
  • 招生简章
  • 网上报名
    继续教育学院是集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四个办学方向的二级办学单位,现有在职员工107人,其中在编人员25人,聘用人员82人。现有在籍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67000余人,在全国22个省设有50余个校外学习中心,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55282人,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61844人,全日制本专科3923人,非学历教育89515人。学院是国家首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 195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东北农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前身)便开始举办成人学历教育,首批招收了54名函授生,迈出了发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第一步,是我省和全国农业高等院校中,举办函授教育较早的普通高校。1995年3月,学校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200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成为首批试点院校中唯一一所农业院校。为办好试点工作,学校成立了网络教育学院。经十几年的探索与发展,网络教育从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调整为非全日制继续教育,从单一的全日制本科发展为在职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专科二学历、本科二学历等多层次、多门类的办学单位,形成了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年2月,网络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并成立继续教育中心。2005年、2012年学校又相继将管理干部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并入继续教育中心,2016年8月,继续教育中心正式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秉承“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办学宗旨,以“培养职业性、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倡导“树立开放的教育思想,开发丰富的教育资源,建立严格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办学理念,开设高中升专科、高中升本科、专科升本科三个层次,44个专业的学历教育。利用基于“三网合一”的教学支持服务智能平台,加强针对学生和学习中心的支持服务。依托学校丰厚的办学资源,对不同的教育类型采取了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既有满足成人函授教育的函授教学,也有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网络教学,针对非学历教育还可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服务。形成成人函授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齐头并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继往开来,继续教育学院将立足于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结合途径,积跬步以致千里,经风雨而见彩虹。在新的历史时期,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秉承学校的优良校风,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引,以教育信息“十三五”为重要转点,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继续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推动继续教育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力打造一流的管理理念,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办学能力,为建设高水平农业大学,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用饱满的热情,永不言败的心态,向着美好的未来,披靡发轫,拓步扬帆!
    (2017年10月)
    招生专业
    继续教育学院是集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四个办学方向的二级办学单位,现有在职员工107人,其中在编人员25人,聘用人员82人。现有在籍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67000余人,在全国22个省设有50余个校外学习中心,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55282人,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61844人,全日制本专科3923人,非学历教育89515人。学院是国家首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黑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 195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东北农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前身)便开始举办成人学历教育,首批招收了54名函授生,迈出了发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第一步,是我省和全国农业高等院校中,举办函授教育较早的普通高校。1995年3月,学校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200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成为首批试点院校中唯一一所农业院校。为办好试点工作,学校成立了网络教育学院。经十几年的探索与发展,网络教育从全日制在校学历教育调整为非全日制继续教育,从单一的全日制本科发展为在职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专科二学历、本科二学历等多层次、多门类的办学单位,形成了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03年2月,网络教育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合并成立继续教育中心。2005年、2012年学校又相继将管理干部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并入继续教育中心,2016年8月,继续教育中心正式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秉承“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办学宗旨,以“培养职业性、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倡导“树立开放的教育思想,开发丰富的教育资源,建立严格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办学理念,开设高中升专科、高中升本科、专科升本科三个层次,44个专业的学历教育。利用基于“三网合一”的教学支持服务智能平台,加强针对学生和学习中心的支持服务。依托学校丰厚的办学资源,对不同的教育类型采取了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既有满足成人函授教育的函授教学,也有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网络教学,针对非学历教育还可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服务。形成成人函授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齐头并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继往开来,继续教育学院将立足于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结合途径,积跬步以致千里,经风雨而见彩虹。在新的历史时期,东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秉承学校的优良校风,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引,以教育信息“十三五”为重要转点,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继续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推动继续教育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力打造一流的管理理念,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办学能力,为建设高水平农业大学,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用饱满的热情,永不言败的心态,向着美好的未来,披靡发轫,拓步扬帆!
    (2017年10月)
    招生专业
    黑龙江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19年10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及专业、课程

    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2019年10月21日--22日,每天每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龙招港网站。

    二、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8日。

    2.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19年7月12日-9月15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3.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9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考试后考生如在网上查询成绩可于2019年11月15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三、报名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在2019年9月15日之前登陆该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新生报名时不得在“考生联系电话”一栏留取助学单位等非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应留取本人常用的移动或固定电话。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办理资格审查)。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并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市地招考办安排)。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由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并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

    受理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必须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招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并严格按规定的号段发放准考证号。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时,需向市地招考办提供加盖指定学校成教院公章的名册,由市地招考办进行信息采集(可登门服务),同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本科在校生)进行网上认证。

    4.受理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办法: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首次报名招考办交验备案,同时本人签署《〈护士执业证书〉真实有效承诺书》(一式两份,市地招考办、考生本人各执一份),市地招考办长期保留备案。

    5.根据省农垦总局招考办的要求及其实际情况,从2019年下半年起,暂停省农垦总局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其新生可到哈尔滨市相应区县招考办报名,在籍考生仍在网上报考,但由哈尔滨市招考办统一安排考点考场。

    6.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受理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助学单位组织的考生集体报名时,也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留存助学单位联系人能够及时联系到的电话。严禁受理外省考生集体报名。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

    7.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8.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的照片是否与报名本人相一致,然后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并将考生信息存入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采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单”,且必须由本人核实、签字负责。

    (二)哈尔滨工业大学主考的专业的安排

    哈工大将从2019年起暂停学历继续教育招生,2020年停止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为此,现对哈工大主考的自考专业做出相应安排如下:

    1.哈工大主考的现已停考的专业,按省招生考试院通知要求,均已停止受理新生报名,均自2019年起停止考试,自2019年起停止颁发专业毕业证书。

    2.哈工大主考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50313),自2019年下半年起暂时停止受理新生报名,从2019年起暂时停止考试且停止颁发其专业毕业证书。

    3.哈工大主考的会计(020204)专业本科二学历,自2019年下半年起停止受理新生报名,自2020年起停止考试且停止颁发其专业毕业证书。

    4.哈工大主考的会计(独立本科段020204)专业,自2019年下半年起改由哈尔滨工程大学主考。自2019年下半年报名的新生由哈工程大学承担课程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证书验印等工作。2019上半年及以前的考生如在2019年尚未取得毕业资格及证书的考生,可在2019年后继续参加考试取得哈工程大学验印的毕业证书。

    (三)网上缴费办法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受理报考并收缴考务费。各招考办可以用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

    本次考试考生可于2019年10月10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省招生考试院审定。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各地市招考办在办理资格审查过程中,按“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及程序”执行。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省招生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合档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9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下半年考试公布成绩的同时(11月15日后)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