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河南新乡
学校网址:http://www.htu.cn/jx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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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创办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最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之一。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的函授部,随着成人教育的不断发展壮大,于1986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0年12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现设有办公室、分团委、教务科、学生科 、职教科 、自考科、 教材科、远程科、 招办、 职成教研究所。现有正式教职工21名,临时工作人员1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中级职称人员8人,博士1人,硕士和双学位毕业9人,本科毕业11人。
    自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以来,依托河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优越的办学条件,继续教育学院先后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16万人,输送了17万余名合格的本、专科学历教育毕业生,受到了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的好评,蠃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1992年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办学机构”,1997年被评为“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 。2005年荣获“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在省教育厅的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中获“优秀”评估结论。1988年,国家教育部授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五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教学质量第一,社会信誉第一”和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律,积累了丰富的适合继续教育特点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的综合性继续教育体系和多规格、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办学形式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等。具有专科、本科、专升本三个层次和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专业涵盖文史、理工、体育、艺术、外语、财经、法律、计算机等114个专业(层次、形式)。同时招有成人教育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继续教育学院是河南省非学历教育重要培训基地,承担着国家级、省市级多层次的培训任务,分别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项目”国家级培训单位、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中西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河南省中小学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者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体音美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河南省高中校长培训基地、河南省公务员培训基地、河南省督导员培训基地、河南省工商企业管理干部培训基地等,近年来形成了以“国培”为引领,“省培”“市培”“县培”联动的培训层次体系。
    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创办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最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之一。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的函授部,随着成人教育的不断发展壮大,于1986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0年12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现设有办公室、分团委、教务科、学生科 、职教科 、自考科、 教材科、远程科、 招办、 职成教研究所。现有正式教职工21名,临时工作人员1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人,中级职称人员8人,博士1人,硕士和双学位毕业9人,本科毕业11人。
    自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以来,依托河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优越的办学条件,继续教育学院先后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16万人,输送了17万余名合格的本、专科学历教育毕业生,受到了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的好评,蠃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1992年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办学机构”,1997年被评为“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 。2005年荣获“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在省教育厅的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中获“优秀”评估结论。1988年,国家教育部授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五十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教学质量第一,社会信誉第一”和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律,积累了丰富的适合继续教育特点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的综合性继续教育体系和多规格、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办学形式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等。具有专科、本科、专升本三个层次和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专业涵盖文史、理工、体育、艺术、外语、财经、法律、计算机等114个专业(层次、形式)。同时招有成人教育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继续教育学院是河南省非学历教育重要培训基地,承担着国家级、省市级多层次的培训任务,分别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项目”国家级培训单位、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中西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河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河南省中小学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者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体音美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河南省高中校长培训基地、河南省公务员培训基地、河南省督导员培训基地、河南省工商企业管理干部培训基地等,近年来形成了以“国培”为引领,“省培”“市培”“县培”联动的培训层次体系。
    河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是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助学单位之一。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对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工作意见(试行)》(豫招自[2008]7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的试行意见)》(豫招自[2010]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作为主考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作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满足高职高专在校生参加本科教育学习的需求,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从2011年上半年起,我校已开考了“小学教育”(独立本科段)助学专业,拟开考“对外汉语(独立本科段)”、“广播电视新闻(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独立本科段)”、“环境工程(独立本科段)”、“英语翻译(独立本科段)”、“日语(本科段)”等7个专业自考助学工作,特在各高职高专在校生中招收助学学生。
    一、招生对象:
    经批准的专科学校学有余力的普通专科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学习。
    二、考试时间

    助学考试专业的统考课程参加每年四月、十月的全国统一考试;助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全省统一时间举行。
    三、助学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对外汉语专业(独立本科段)、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专业(独立本科段)、环境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英语翻译专业(独立本科段)、日语专业(本科段)
    四、课程说明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专业的学历要求和标准,助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课程分为统考课、助学课、实践课、免考课和加考课。

    (1)统考课的考试每年两次,学生可在四月和十月份参加全国统考。

    (2)助学课程的考试,由主考院校负责命题、考试、评卷及登分工作,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由主考学校按省自考办的要求,统一组织考试。

    (3)实践课程的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

    (4)免考课程:

    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可免考自考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有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考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其它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加考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有关证书者,可免考考试计划中的相关课程。
    五、毕业待遇:

    参加助学考试的专科在校生完成本校专科层次学业,毕业时达到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要求,可获得由省自考委颁发、主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本科层次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可向我校申请相关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社会自愿性培训办班收费管理办法》(豫计收费[2003]2304号)的规定为文科2500元/生·年,理工科2700元/生·年,共计两年,具体以专科学校与我校签订助学协议为准。
    七、自考助学专业学习优势

    1、享受我省本科层次优质的教育资源。接受主考学校优秀教师的授课和实践环节课程的学习指导,享受优质本科教育。

    2、节省宝贵的学习时间。学习专科与本科同时进行。

    3、节约学习成本。专、本科同步学习,减少了生活费用开支,本科助学专业学习和考试费用也较低。与专科毕业后再参加其它形式的本科学习相比,学习总成本大幅降低。

    4、增强就业竞争力。专科与本科毕业文凭同时取得,就业市场更加广阔、工作待遇更好。

    5、谋求人生更大发展空间。取得本科学历学位,为参加研究生学习取得了报考资格;全国统一的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的认可。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