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安徽黄山
学校网址:http://cjc.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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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风馥郁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黄山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前身为徽州师范专科学校。1997年12月,学校更名为黄山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黄山学院。

    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校园生态丰富、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校舍建筑面积49.9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44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纸质期刊报纸1000余种,特色馆藏徽州文书80000余份,徽州地方志、谱牒、地方古籍等6000余种,电子资源均提供24小时在线免费服务。学校拥有一批设施先进的综合实验室、分项实验室,并拥有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中心、电化教育中心等现代化设施,形成教学、科研、实验、阅览、运动、娱乐、生活等配套完整的建筑群体。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约18500人,招生面向安徽、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北、云南、重庆、广西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学校还与美国、法国、德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29所高校签订了友好交流协议,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留学生教育,每年派师生出境交流学习100多人次;2006年开始招收国际留学生来校就读,2013年获批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905人,其中专任教师797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201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660人,双能型教师388人。近年来,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现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30余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1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教坛新秀20人。

    学校自建立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65000多名毕业生,毕业生以其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综合素质,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五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学校科研实力逐步提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二等奖和市科学技术奖等多个奖项。拥有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获批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仿真设计与现代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备案1个,获批建设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建有徽州文化研究中心等16个校级科研平台、6个校级重点学科。成立了校级科技开发中心,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人员申报专利,为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支撑,2011年进入安徽省高校发明专利十强,荣登2015年度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单,成功转让专利多项。

    学校于2015年6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构建“教育系统化+实践多样化+服务全程化”的“三化”创新创业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大学生创意激发—创新训练—创新实践—创业培育—新创企业—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先后获安徽省2010年、2012年教学成果一等奖、2015年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先后被列为安徽省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成为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对接黄山市发展战略和目标,全力服务旅游经济发展,大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倾力推动徽州文化传承创新, 努力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在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百村千幢”古村落及古民居保护、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规范办学,民主管理,精心育人,办学成绩显著,曾被评为全国先进院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高校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省高校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高校、省花园式学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15年被列为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学校。

    教人求真,学做真人。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依托黄山市丰厚的旅游资源、生态资源和博大精深的徽文化资源,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新闻动态
    黄山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文风馥郁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黄山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前身为徽州师范专科学校。1997年12月,学校更名为黄山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黄山学院。

    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校园生态丰富、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校舍建筑面积49.9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44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纸质期刊报纸1000余种,特色馆藏徽州文书80000余份,徽州地方志、谱牒、地方古籍等6000余种,电子资源均提供24小时在线免费服务。学校拥有一批设施先进的综合实验室、分项实验室,并拥有网络中心、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中心、电化教育中心等现代化设施,形成教学、科研、实验、阅览、运动、娱乐、生活等配套完整的建筑群体。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约18500人,招生面向安徽、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北、云南、重庆、广西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学校还与美国、法国、德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29所高校签订了友好交流协议,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留学生教育,每年派师生出境交流学习100多人次;2006年开始招收国际留学生来校就读,2013年获批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905人,其中专任教师797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201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660人,双能型教师388人。近年来,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现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30余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后备人选1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教坛新秀20人。

    学校自建立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65000多名毕业生,毕业生以其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综合素质,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五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学校科研实力逐步提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二等奖和市科学技术奖等多个奖项。拥有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获批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仿真设计与现代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备案1个,获批建设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建有徽州文化研究中心等16个校级科研平台、6个校级重点学科。成立了校级科技开发中心,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人员申报专利,为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支撑,2011年进入安徽省高校发明专利十强,荣登2015年度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单,成功转让专利多项。

    学校于2015年6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构建“教育系统化+实践多样化+服务全程化”的“三化”创新创业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大学生创意激发—创新训练—创新实践—创业培育—新创企业—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先后获安徽省2010年、2012年教学成果一等奖、2015年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先后被列为安徽省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成为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对接黄山市发展战略和目标,全力服务旅游经济发展,大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倾力推动徽州文化传承创新, 努力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在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百村千幢”古村落及古民居保护、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规范办学,民主管理,精心育人,办学成绩显著,曾被评为全国先进院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高校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省高校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高校、省花园式学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15年被列为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学校。

    教人求真,学做真人。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依托黄山市丰厚的旅游资源、生态资源和博大精深的徽文化资源,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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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一、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业选择:
    请参考专业计划表,报考本科段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2、报名时间:
    安徽省自学考试每年四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2月16日-3月10日报7月份考试;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

    3、报名办法:(见《网络报名有关问题的解答》)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网址:zk.ah163.net)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课程,报名时可订购教材。开考课程参考本网考试安排。
    省司法厅(法律本科,律师本科、专科)、省监狱局(监所管理本科、专科)、省公安厅(公安管理本科、专科)委托开考的专业,必须到各市委托开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4、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四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

    5、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费和购书费,目前我省主要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必须先到上述指定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6、电子档案:
    新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自动获得准考证号,并按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县、市、区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建立电子档案,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未进行摄像和换证的老考生必须先办理换证、摄像手续,取得准考证号并制作电子档案后方可上网报名;新考生不需换证。

    三、考籍管理

    1、成绩管理:由省考办和市考办及主考院校共同管理。

    2、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合格证、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替代。
    在职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免考师范类本科专业中的英语(二)。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入我省的考生,自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可以免考。
    我省规定,免考手续在申请毕业时办理。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

    7、查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准复查。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考生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即可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提交申请毕业专业有效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免考证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本科毕业的还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设计。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前,考生需完成专科考试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向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经市自考办初审合格后,由省自考办建立毕业生预审库并组织市自考办和主考学校会审,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主考院校副署、省自考委验印颁发毕业证书,并予以注册上网。

    4、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发给《毕业证明书》。具体申办方法见《关于补办考生《毕业证明书》及省内外转考情况说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429、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自考办只负责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