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具备必要的地理科学、生态环境科学、区域经济学、城乡区域规划和规划管理学的理论基础,能在地方(区、县)资源、环境管理部门、城乡区域规划部门及工矿企业与事业单位,从事国土资源整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生态环境规划以及城市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科研及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