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本科)

专业代码:2030106

介绍: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 主考院校
  • 其他主考院校
  • 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2030106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任选一门14
    327016日语14
    327017法语14
    327018俄语14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
    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600230合同法5
    700167劳动法4
    800249国际私法4
    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1000226知识产权法4
    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1200227公司法4
    1300258保险法3
    1400169房地产法3
    1505680婚姻家庭法3

    05678金融法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4

    00263外国法制史4

    00257票据法3

    00233税法3
    1610200法律毕业论文0
    学分合计不少于66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申请学位的,除英语外其他学位要求课程不予免考,免考英语的,可申请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替代学位要求课程的课程成绩,可视为学位要求课程的成绩。不考英语的,不授予学位。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就业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