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6

介绍: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 主考院校
  • 其他主考院校
  •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本科段必考课12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6学分。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2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3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4
    05678
    金融法
    4

    5
    00233
    税法
    3

    6
    00257
    票据法
    3

    7
    00258
    保险法
    3

    8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9
    00619
    房地产法
    3
    必做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明:

    1.法学类专科专业可直接报考该本科专业,其他专科专业报考该本科专业需加考“05677法理学、00245刑法学、00242民法学”;
    2.原自考法律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已通过“婚姻法”课程的不参加新计划中“5680婚姻家庭法”考试,而须改考新计划专科段中的“0261行政法学”(若该类考生在原计划本科段中又通过“行政法”课程考试,则可改考新计划本科段中选考课中的任一门);
    3.已通过专科段“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的考生,在本科段新计划选考课中不得再选“公证与律师制度”,而须改选其他选考课程。
    4.考生可不考英语(二)课程,但必须加考3—4门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
    就业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