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吉林长春
学校网址:http://crjy.jlufe.edu.cn/
立即报考
  • 学校主页
  • 学校介绍
  • 新闻动态
  • 招生专业
  • 招生简章
  • 网上报名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200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建设以'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理念,现已完成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有吉林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7个,其中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2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是国家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金融、公共管理、审计等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含3个建设单位)。学校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2012年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在中注协教学评估中进入A级行列,与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位列前三名;经济学院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七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之一(东北三省唯一);2014年在第八届中国MBA领袖年会上,亚泰工商管理学院荣获'中国十佳MBA 商学院'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26人,其中专任教师59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40.1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56.61%。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应用经济学学科规划小组(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新世纪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

    学校现有中宣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2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2个。学校主办的《当代经济研究》、《税务与经济》两个学术期刊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学校为首批'吉林省2011计划'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立项单位;近年来,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效益显著。有4项科研成果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科研成果获第五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有15篇时政报告先后得到王岐山、吴邦国、温家宝、黄菊、回良玉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为服务地方经济作出重要贡献。

    学校始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形成了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办学传统,培养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及拔尖创新人才。现有在校学生12976人,其中本科生11074人,硕士研究生1874人,外国留学生28人。多年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2%以上。学校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秉承'明德崇实'的校训精神,在学校的爱心教育下,涌现出了'爱的传递'等一批典型学生集体和'当代孝子'张尚昀、'感动吉林'十大人物张爽、2015年度'感动吉林'人物之'创业之星'王佐文、自费赴南非支教的王星等一大批典型先进个人,其中张爽义务支教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五个栏目高密度播出。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美国计算机协会举办的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国内外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模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白俄罗斯、瑞典、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开展学者互派、科研合作、国际会议以及学生联合培养等交流活动。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9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合作办学。2010年,学校和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共同创办了'香格里拉大学联盟'。2013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作为中国13所高校之一与俄罗斯13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

    学校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校党委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吉林省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学校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06年被遴选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学校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工作中获得优秀;2012年,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2017年11月更新)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200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建设以'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理念,现已完成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有吉林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7个,其中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2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是国家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金融、公共管理、审计等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含3个建设单位)。学校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2012年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在中注协教学评估中进入A级行列,与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位列前三名;经济学院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七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之一(东北三省唯一);2014年在第八届中国MBA领袖年会上,亚泰工商管理学院荣获'中国十佳MBA 商学院'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26人,其中专任教师59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40.1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占56.61%。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入选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应用经济学学科规划小组(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新世纪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

    学校现有中宣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2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2个。学校主办的《当代经济研究》、《税务与经济》两个学术期刊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学校为首批'吉林省2011计划'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立项单位;近年来,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效益显著。有4项科研成果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科研成果获第五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有15篇时政报告先后得到王岐山、吴邦国、温家宝、黄菊、回良玉及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为服务地方经济作出重要贡献。

    学校始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形成了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办学传统,培养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及拔尖创新人才。现有在校学生12976人,其中本科生11074人,硕士研究生1874人,外国留学生28人。多年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2%以上。学校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秉承'明德崇实'的校训精神,在学校的爱心教育下,涌现出了'爱的传递'等一批典型学生集体和'当代孝子'张尚昀、'感动吉林'十大人物张爽、2015年度'感动吉林'人物之'创业之星'王佐文、自费赴南非支教的王星等一大批典型先进个人,其中张爽义务支教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五个栏目高密度播出。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美国计算机协会举办的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国内外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模式,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白俄罗斯、瑞典、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开展学者互派、科研合作、国际会议以及学生联合培养等交流活动。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9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合作办学。2010年,学校和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共同创办了'香格里拉大学联盟'。2013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作为中国13所高校之一与俄罗斯13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

    学校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校党委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吉林省高校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学校被评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06年被遴选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学校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工作中获得优秀;2012年,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

    (2017年11月更新)



    .
    2022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

    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24日至9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25日至9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区)考试院、招生(自考)办公室和相关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确认点)。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申请系统会为未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提供《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关于信息确认卡的说明详见附件)及《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的打印。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信息确认卡、报名申请表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注:已经通过第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校验建立信息确认卡并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填报信息确认卡)

    2.上半年我省已经全部撤销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原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全日制中学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这项工作上半年已经落实,请各地区和各学校报名点下半年继续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考前考务准备工作。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按照《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衔接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2〕46号)文件规定,各中职院校只能与自学考试专科学历衔接,未经批准不允许招收本科学历考生。

    四、报名要求

    1.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必须到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区报考。没有建立信息确认卡的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若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我省原则上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军人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部队驻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须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和由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报名考试。

    (3)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籍考生,本人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

    (4)审核要求: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外省籍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学生的“学生证”和在籍证明;军人的“军官证”;证件不全的,不予报名信息确认。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学生证”、“军官证”复印件留存,“个人参保证明”需要上交原件。请各市(州)考办对本地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审核材料进行复核。

    3.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建立信息确认卡,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建立。信息确认卡将作为考生身份认证、办理毕业、信息更正及考试地点确认等的原始依据存档,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确认卡(身份信息未确认的考生)、报名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新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确认点现场照相,并缴费确认。在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现场直接缴费确认。

    5.信息确认卡建立后,考生所属的考区以已经建立的信息确认卡的考区为准。考生只能在信息确认卡所建立的考区报名考试。

    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校验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7.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三日内(报名确认结束前)到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作废,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长春市(城区)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因考位满额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该确认点与长春市自考办协调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

    2.如需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内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考生与各级考试机构及时查阅。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报名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