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本科)

专业代码:596

介绍: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 主考院校
  • 其他主考院校
  • 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596
    专业名称:法律(本)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开考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中国革命史”(4 )可顶替“1180”和“ 1181 ”两门课中的任意一门。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49
    俄语(二)
    14
    任选1门
    笔试
    俄语(公共14)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日语(公共14)
    0359
    英语(二)
    14
    笔试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行政法(4)或行政法学(4)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国际经济法(4)
    0671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婚姻法(3)或婚姻家庭法(选)(4)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任选3门
    笔试

    0117
    国际贸易法
    5
    笔试

    0229
    票据法
    3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必考
    实践


    注:

    1.报考条件:各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一)”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就业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