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

发布时间:2019-12-08 23:51:40   来源:自考网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19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此次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2月2日8:30-12月6日16:30,补录成绩提交审核时间为12月2日8:30-12月5日16:3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由各市确定并公告。考生按公布的时间进行毕业申请。
二、毕业申请登记开始前,考生须先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核对个人信息(身份证、姓名、准考证、照片等)是否完整、正确,查看所考课程成绩是否符合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到达申请毕业要求。如个人信息有错,原则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毕业申请登记前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确认、修改。
三、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四、考生须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各市公告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2019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具体办理时间、步骤、注意事项等在《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中列明,请考生仔细阅读。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25日
关于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的相关说明
一、毕业申请及现场确认时间
我省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为11月29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其中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系统维护时间,毕业申请功能关闭。
毕业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5日。
请考生一定要关注此时间节点,错过本次毕业申请及现场确认的考生,延至2020年重新申请。
二、毕业申请条件
1.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以申请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否则无法通过本次毕业审核。
三、毕业申请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login.html)提交毕业申请。
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12月6日—11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校考生到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社会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此前还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需先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截止2019年11月30日,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二)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申报时提供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本科第二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其第一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申报点现场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四)考生本人可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如果网上审查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0791-88506184)现场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五)由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收取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对本人的毕业信息必须逐一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县(市、区)招考办只能接收社会考生本人申报,不接收各类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学单位考生申报。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学单位的考生只能按准考证上的院校代码到所在院校和单位申报。
(三)我省自考综试(含电大试点、中职衔接、第二学历)实践考核成绩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只能在本校申报。
(四)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涉及考籍转考的考生,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五)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本次办理毕业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仍为旧专业名称和代码。
四、审查工作要求
(一)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和助学单位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对其学历证明材料验证,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进行毕业证书的打印,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和统计表。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并由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档原因。
(二)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对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进行审核。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
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招考办。
(三)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12日,县(市、区)招考办、助学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2019年12月12日-12月23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3.2019年12月24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5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2020年1月6日-10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四)其他
参加毕业生审查人员于2020年1月6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南昌百瑞四季酒店(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0号);毕业生审查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五楼。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工作名额分配表(略)
2.2019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查工作回执单(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14日
2019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一、毕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申报办理,现场提交材料初审、省自考办复审的流程,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12月1日上午8点~12月16日下午18点;
2.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2月1日上午8点~12月16日下午18点;
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各确认点确定,工作日内办理,请考生完成毕业网上申报后,及时联系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确认,如考生在此规定内时间未到确认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当次毕业申报无效。
州市招办、主考院校审核时间:12月1日~12月23日
3.省考办毕业材料复审时间:1月10日~2月29日;
4.毕业证领取时间:2020年3月(到所提交材料的确认点领取)
5.学信网学历查询时间:2020年4月中旬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统考合格成绩;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三、申请毕业渠道
申报网站:http://222.221.6.160:9909/middle.jsp在提交网上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助学考生确认点不同,具体如下:
社会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申请毕业的社会考生到颁发准考证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申报确认工作,并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自行前往确认点提交相关毕业材料,审核通过后于3月中旬联系所提交材料的招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
助学考生:填写完毕业申请并提交后,申请毕业的助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当初报名时的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四、网上申报步骤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12月1日至12月16日),登录网址:http://222.221.6.160:9909/middle.jsp(必须使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毕业申报指南(考生)》。申报时,社会考试考生须选择州(市)直属或县(市、区)招考机构为申报确认点,非社会考试考生(高职高专在校生或中职中专在校生)选择所在助学单位申报确认点。
2.在进行登录时,如遇到证件信息和系统不匹配的情况或变更过基本信息的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核实个人基本信息,社会考生请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助学单位学生由助学单位核实,将相关申请及佐证材料报主考院校处理。
3.登录申报系统以后,点击“毕业申报”按钮,进行毕业申请,仔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如有带字母的情况,一律填为大写字母,请考生仔细审核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将不受理当次毕业申请。
4.毕业申请提交后,考生在12月16日前,主动与所选择确认点咨询确认办理时间,持有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准考证原件、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毕业申请审核状态请考生及时登录考生申请平台查询。
五、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3份(在背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此表在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自考办打印。申报确认点(县区招办)、审核点(州市招办)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3份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3.2017年之前课程合格的,提交单科合格证原件,单科合格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2017年以后的无须提供单科合格证,以系统查询成绩为准。
4.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由考生提交情况说明。
5.办理本科自考毕业证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与原件比对,经核实后由申报确认点盖章并签字,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审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省招考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专科毕业证上的名字,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名字不一致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或将户口册里变更信息的一页复印。交到县(市、区)招考机构,县(市、区)招考机构将此证明装入考生档案。更改名字未经过公安派出所批准的无效。
办理专科时,须提供高中、中专学历毕业证复印件,若无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则审核时需要查看考生是否进行了加考,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证的,要加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
6.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法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请提交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7.办理免考的考生,如是证书免考则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如是课程名称相同的考生需要提供原学籍单(盖教务处鲜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免考办理流程: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办复审。
8.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提交转档介绍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淡蓝色底彩照,JPG格式,照片要求大小为10KB-30KB,照片高度为100-640像素,宽度为90-480像素。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清晰,因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报考信息一经提交至现场确认后,不允许任何修改,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的退档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可根据毕业证办理流程向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助学机构、主考院校咨询。
5.自考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院校审核后授予。
6.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省考委颁发毕业证。考生领取毕业证时,同时领取本人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遗失者,不予补发原件。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可携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生档案丢失(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到所申报毕业的招办复印查找。
7.云南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
8.伪造证明材料处罚办法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严禁伪造。如果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即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省招考院,省招考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陕西省12月10日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开始网上申办
2019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就要开始了。符合申办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相应流程和有关要求完成申办手续。
一、申办时限
序号
日期
事项
1
12月10—27日
考生网上申报。
2
2020年1月30日之前
具体时间由各市(区)自定
(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考办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市(区)考办通过考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毕业证书照片(见备注);
(3)市(区)考办审核。
二、申办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行为。
三、申办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的考生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
第一步: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选择“考生登陆”项,按流程提示办理本人毕业网上申请;
第二步: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第三步:按市(区)考办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2012年4月以后考试无需课程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考办进行毕业审核。
申办本科毕业证书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到市(区)考办进行审核;
第四步:按市(区)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内,通过考籍管理系统现场采集本人毕业证书照片。
四、注意事项
1、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若需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修改时,须持户籍证明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考办进行信息变更,同时将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市(区)考办审核备存,以便省考办在毕业审定时进行复核。
2、持有多个准考证且需要合并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先在网上进行合并准考证,合并后方可申请毕业。若发现要合并的准考证号码和姓名与考籍管理系统准考证不一致的,须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考办进行变更手续,变更后再合并。
3、有课程免考(替代)的考生,须在网上申请课程免考(替代),方可提交毕业申请。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成绩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市(区)考办进行审核备存。
4、考籍由省外转入本省的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5、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因故无法在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申办时,可持本人的相关材料(同上所述),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考办进行申请。
6、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7、考生能否毕业发证,以省自考办最终审定结果为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广东省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须知
(2014年下半年起执行)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考生可以根据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登记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由学校集体办理,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   6.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5.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省考办审核通过时间为毕业时间。   6.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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