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被“精神控制”的北大女生去世了:我希望所有女性背下这句常识

发布时间:2020-04-14 08:57:46   来源:自考网

崔璀:
高管性侵养女李星星一案还在沸沸扬扬,北大女生包丽去世了。
今天选题会,主笔土土问,我们还写吗?我们写过好多次了。
大家的意见空前一致:写。而且不止这一篇。
这是Momself第N次写性侵、精神控制的话题,我们还会持续写,不停歇地写。
写到黑暗被光照亮,写到微弱的声音有多一个人听到。
哪怕这只是美好愿望。
作者|菜泡饭
插图|《难以置信》
昨天的热搜上有一个令人心碎的消息:
「北大女生包丽去世」,紧接着的一条热搜,是当时引发包丽吞药自杀的人:牟林翰。
如果你已经不记得包丽这个名字,我来说几件事:
包丽是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在学校里认识了北大的三好学生、学生会副主席牟林翰。
成为男女朋友后,牟林翰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对包丽实施精神暴力:
他要求包丽和他以主人和狗相称;
因为包丽不是处女,牟嫌弃她:「你的那份清纯和好奇都已经被别人占去了,我这里什么都不剩」;
▲包丽朋友发出的她和牟林翰的对话截图
在相处期间,只要一不满意,牟就要包丽拍裸照作为惩罚;
甚至残忍到要求她去做绝育手术,割下自己的输卵管以证明爱他、服从他。
▲包丽朋友发出的她和牟林翰的对话截图
在不断地折磨、控制、摧残下,包丽的精神世界彻底崩塌。
那个一开始还能说出「我最好的东西是我的未来」的女孩,最后变成了把自己比喻为一块垃圾,变成会说出「给你谢罪」这样的话的「奴役」。
直到去年10月,她彻底放弃了挣扎,在发出「我命由天不由我」的悲叹后,吞药自杀。
尽管家人做了一切努力希望挽回她,但在重症ICU病房里躺了半年后,她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令她百般痛苦和绝望的世界。
包丽的悲剧真的不忍再回顾一次,但更让人心碎的,是伤害女孩的事情源源不断在发生。
这两天刷爆全网的「高管性侵养女案」里,也同样出现了「精神控制」的字样:
绝望的现实是,在中国长远的父权制环境下,亲密关系中,女孩常常更容易成为那个被侵犯、被虐待、被控制的一方。而大家对此的反应也常常一致:
如果看上去身份是平等的,像包丽和牟林翰,大多数人会痛惜地问:「为什么包丽不离开这个渣男?!」
如果身份权力不平等,像40多岁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性侵14岁的李星星,像被补习班老师长期性侵的林奕含,人们又会问:「女孩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吧?」
但很少有人去问、而我更想知道的是:受伤害的人第一次觉得这件事好像不对、自己这样被对待感到不舒服的时候,想到了什么?做了什么?
以及,为什么没有坚持「这样不对」的感觉,并持续做出行动?
林奕含在自传性质的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残暴直白地写出过被性侵后她的想法:「为什么是我不会?为什么不是我不要?为什么不是你不可以?」
她想过,但她最后选择的,却是「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大众传播学中有一种理论叫「沉默的螺旋」。
意思是如果人们觉得自己的观点是公众中的少数派,他们就不愿意传播自己的看法。
而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看法和大多数人都一致,他们就会勇敢地说出来。
只有说出来的观点才会被传播,少数派的观点就会被轻视和淹没。
久而久之,少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小,多数派的声音就越来越大。
可问题是,多数派的声音就是对的吗?是合理的吗?
我们后台有一位在小时候遭遇了表哥猥亵的女性留言,她说「被侵害者是很容易受周围人的影响的。」
这些周围人是谁?我们的父母、亲人、朋友、乃至社会上的所有人。
在李星星报警、鲍毓明被警察传唤问话,最后没有发生任何事地又回到李星星身边的时候,她对自己提出了质疑:「他到底犯罪了吗?」
你看,当那些被伤害者隐隐觉得这不对,自己内心是不情愿的,但又没有办法拒绝时,他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沉默。
因为如果反抗,很容易被认为是在挑战多数人的观点。
这些观点是:
补习班老师为人正派,怎么会做这种事?
牟林翰这么优秀,怎么会做这种事?
鲍毓明高知海归的律师,怎么会做这种事?
没有人能轻易就承受住孤立、报复的恐惧。所以他们宁可相信是「我不应该这么想」,是「我错了」。
这就让造成悲剧的循环永远没有办法打破:「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
包丽是这样,李星星是这样,房思琪也是这样。
但明明错的是实施暴力的人不是吗!可付出生命代价的,却是遭受了伤害的人。
这样的结果,本身就不对。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要再问他们「为什么不离开」,而是应该问「我们可以做什么」的原因。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从小到大都被教育:你看别人怎么样,你也应该怎么样。
直到成年,我妈逼我结婚生子的台词还是:大家都是这样的,你怎么就不行。
「大家都是这样,我如果不这样,我就不对。」这句话深深根植在我的意识里,以至于哪怕稍微和「大家」的路径有一点点不一样,我就要面对无数的压力甚至恐慌。
现在看来是多么可怕的一句话。
在从来都不认为个体需要自我意志的中国社会,要是不合群,要是不和大多数人在信念、行为上是一致的话,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就会如巨石般砸过来。
群体压力是刻在中国人的骨髓里的,我们需要像在意自己的钱包一样在意别人的眼光。
就像小时候在公众场合哭,大人会说,「你哭什么呢?别哭了,你看大家都在看你呢,多不好意思。」
现在我会问,大家都在看着我的时候,我就不能哭了吗?为什么?谁规定了在公众场合一定要开开心心和和气气?
如果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就一定不大会委屈自己,会尊重自己的感受,会主动拒绝和反抗。
拒绝和反抗的代价,当然需要去承担,但绝不意味着「我做错了。」
包丽在和牟林翰交往了一段时间后,问过她妈妈:
「妈妈,我有一个同学,她跟男朋友分手,男朋友说要自杀,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包丽的妈妈以为是别人的事,敷衍几句,就没有再聊下去。
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故事的女主角,就是自己的女儿。
在妈妈不知道的包丽的生活里,其实她曾经很多次向朋友表达过自己对这段畸形关系的感受:「害怕」、「不开心」,但最后,却都以「说不过他」而维持了下去。
其实,包丽离开这段糟糕的关系,就差一步而已。
「你是自由的」这句话,我很想跟包丽说上无数次,直到她也可以坦然地承认「我是自己的。」
但还是太晚了。
尊重自己的意志说起来简单,很多人却都不知道自己的意志是什么。
可一旦我们知道自己有选择,意志就可以变得明确起来。
我们可以采取行动,行动的唯一依据就是个人的意愿。
最重要的是,我们是自由的啊。
在这件事上,李松蔚列出的这几点「常识」,甚至值得背下来:
1、我不舒服,就是不舒服。
2、即使你有合理的解释,即使你证明我错了,即使我找不到反驳,我还是不舒服。
3、即使你的证明,被很多人认可,被主流或权威认可,被所有人认可。即使我听不懂你说什么,我还是可以不舒服。我不一定要是对的,也不一定是健康/正常/善良的,不一定要被你认可,甚至都不一定被自己认可。我可能就是错了吧。但,我不舒服还是不舒服。
4、我有权捍卫我的感受。只要不舒服,我就可以拒绝你。没有什么东西真的可以控制我,只要我想叫停,我就可以叫停。只要我想离开,我随时都有权离开。现在就离开。
5、离开的同时我会感受到怀疑,会有指责,有挣扎。有巨大的声音警告我做错了。这是我无法消灭的声音,但这声音也无法消灭我。我错了,我听着,我还是可以离开。
6、尽量不要把自己当成弱者,对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舒服。
只要你不舒服,你就可以离开。
希望我们能让常识回归基本;让更多女性懂得拒绝、能够离开;让更多真正做错了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资料来源:
1,南方周末:《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
2,公众号“凯旋十二”:《我是北大自杀女生包丽的朋友,真相远比你知道的更可怕》
3,林奕含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4,李松蔚:《你当然是自由的》
5,南风窗:《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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