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考推荐专业】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法学本科

发布时间:2019-10-03 12:25:31   来源:自考网
01
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知识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2.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的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
02
课程设置与学分
说明:图中小框内为统考科目,其余为校考科目。英语(二)可申请免考,由三门校考代替。
自考法学如何学习?
统考(  教材+内部资料+大量刷题+直播、视频培训课程  )+校考资料
自考法学招生学校:
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西南石油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
03
推荐报考学校

四川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川北大学,1950年合并川北文学院,迁址四川省南充市。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迁到成都现址。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我校。1985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整体并入。
04
考试安排
四川小自考每年有四次考试机会:  统考4月和10月,校考6月和12月,最快两次统考、两次校考考完所有科目~即可论文答辩、申请毕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