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如何度过大学四年

发布时间:2019-07-23 21:37:31   来源:自考网
经历,回顾,思考,总结。所有的知识和能力,都是通过如此这样一个首尾相连的循环获得。本科毕业刚满一月,新的Orientation Day却马上就要到来,虽然即将去到非常心仪的学校,站在交汇点的我却有一种繁忙旅客、又或是勤勉工人的感觉:完成这一任务(站点),可以奔赴下一任务(站点)了。
想写写大学四年,原因有二。一是对我来说,定期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是一种很好的自我审视的方式;其二是想起过去的四年里种种充满困惑的时候,虽然现在只是have a good laugh about it,但当时身在此山中,着实颇有茫然无措之感。临近毕业和其他专业的朋友聊天,才发现很多困惑原来都曾是共同的。
无论你是刚刚高三毕业,对大学里即将发生什么、应当如何应对感到一头雾水;还是已经进入大学,斗志昂扬或是暗自焦虑,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简介下我的条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时绩点4.41/6.5(不错但不算顶尖,法大很多拿国奖的同学绩点能达到5.0以上),四年的班级排名保持前十(实验班,没和专业其他班一起排名),每年都拿了学业奖学金,每年都没拿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学金既没申请也没拿过,大学英语六级652分,托福113分(大二上考,考点出现异常导致口语有个题没做只有25分,所以早点   报名,   别选择太偏远的考点),LSAT 172分,今年八月去伯克利法学院念法律博士(J.D)学位。
上述介绍只是为了让陌生读者大致了解一下我标化考试的情况,至少为写这样一篇文章的资质做个注脚,顺便摒除一下一些不合理的期待,比如如果你想看的是法学生如何拿国奖最终保研,这篇文章不会适合你,因为作者本身并没有该经历。这篇文章,只是结合我个人非常有限的经历和眼界,简单谈谈法学生应该如何有效利用大学四年。
大学的本质
平台(platform)。大学在本质上不同于小学、初中与高中,它是直接向社会输出人才的渠道,为就读本校的学生的就业或者接受更高等教育,提供对接的平台。
现行的义务教育制度只有九年,念完初中其实可以就不用念了,学生们继续花钱费力经历残酷的高考,最终是为了在未来的就业市场博得一筹。因此,不同于完成特定应试内容传授任务的小初高,大学教育是一种付费知识经济,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最重要的不是某种知识本身,而是通过大学学业所获得的专业能力,和这种能力将带来的机会、职业与更高的平台。
搞清楚大学的本质和通过它应该达成的最终目标,能够帮助你区分在这四年里,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什么是应当焦虑的,什么是不必焦虑的。
也就是说,在大学期间获取某种知识、或去人云亦云的做某件事,并不是目的;而如何通过完成这些事情向更高平台的跃升,才是最终目的。四年的时间并不太长,这要求我们一开始就有一个比较科学的布局,和如何进行资源配置的方案,而不是一味的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反而分散了精力,到最后才发现浪费了时间。
往哪里跳
既然目标是获得更高的平台,法学生应当首先了解自己日后的选择有哪些,简单来说有:
1.学业深造
a.出国
i. J.D
ii. LLM
b.国内深造
i. 考研
ii. 保研
2.直接就业
a.律所、私企
b.公检法等国家机关
法律和金融是文科的热门专业,特征是实用性强,总的来说以就业为导向。就法学来说,出国、国内读研和直接就业的选择,在大学期间着重的方面具有不同,但是同大于异。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通过法学四年的学习,获得并展现出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潜质。(之所以说是潜质,是因为最后能力如何,还是要到实际工作之后才见分晓。)
选择哪个平台,就业,还是出国,出国应该读哪个学位,这些学位具体的就业前景、要求和优劣比较……这些问题本文不做探讨,网上有充足的信息,大家可以自行搜索。
但我确实建议尽早(大二结束前)定下一个大致方向,比如想去美国T14的法学院就读JD学位,那么你就会清楚接下来的大三你需要把LSAT考试拿下,这是对于你的目标最重要的一环考试,所以对于其他学业课程和位于同时间的司法考试,如果不能兼顾,则需要有选择的放弃。
这篇文章说什么?作为刚刚经历完法学四年本科的学生,谈谈大学四年能够如何帮助培养职业潜力。
焦虑的小小法学生
我的成绩在学校远远算不上数一数二,但获得超高绩点、拿国奖和保研本来就不是我的目标,因此,在学校的考试成绩达到我自己的要求和预期后,我就不会付出更多的努力,而是把时间用在别的方面。
我觉得这的确是非常个人的选择,同时也是一个很难的选择。不同于历史、哲学等学科,法学是一个非常功利的学科,这不是贬义而是学科特点,法学院无论中外,都是刮着浓浓的实用主义风。在这种环境里,能沉下心来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为了想要的东西应该如何去做的人,其实是很少的
之前看到另一篇文章说到了某个阶段,大家都往某个地方冲,都去做一样的事,让不想做这些事的其他同学感到焦虑痛苦,对这种情绪我非常理解,但就像我在之前一篇文章里写过的(《我们终将找到那片宁静的海》)、对我个人帮助极大的一个哲学:摆脱希望寻求大环境认可的心态,祛除向别人证实自己的欲望。只往自己内心寻求自己行为的validation。
别浪费时间对周围世界献媚。
想清楚自己想做什么,知道如何为之努力,制定计划,然后实施,不要太在意身边的人在做什么想什么,不用因为自己和身边的人想法不同、努力的方面不同、追求的目标不同而感到焦虑。这种焦虑真的没必要(因为你会发现大部分人的选择未必就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且让人痛苦迷茫。然而如果能努力克服这种焦虑,专心坚持做自己的事,一事通,事事通,你会发现之后完成人生的其他选择也会更加容易集中火力;你会越来越轻松、快乐、自信、充实。
镇静的心态,是一笔受益无穷的财富。
更酷的是其实当你集中火力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后,你已经不言而喻地完成了“证明”,而那时你会发现,对于“证明给别人看”的这件事,你也早就不太在乎了。
我曾经也是一名焦虑的法学生(可能以后时不常也会经常焦虑),还记得大一的时候,听高年级的师兄师姐阔谈内所外所的优劣前景,国内哪些法律市场饱和哪些不饱和,大家跃跃欲试的洗耳聆听着,兴奋的听众中还有一个焦虑的我,那时我连内所外所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职业前景、市场分析了,可是听着师兄师姐们对著名律所如数家珍,我就感觉自己差人家一大截,感慨自己还没开始就已经落后了。
好像也是大一大二的时候,大家又突然谈起networking的重要性,知道如何发展职业网络,和厉害的大律师甚至是厉害的师兄师姐结交,对以后事业的发展裨益无穷。于是有一天某著名内所的合伙人回法大做宣讲的时候,宣讲结束,突然有同学跑到前面问合伙人要微信,然后大家都挤到前面来加微信。
在座位上的我当时痛恨自己的滞后性,感觉大家都开始network了而我又落后人家一截,虽然感觉怪怪的,但也围在圈子最外面等待加微信,重要的是大家“networking”完后渐渐散去,没了群众,我站在那里突然心虚,也不知道以什么由头问人家要微信,合伙人仓促的跟我说他还有事,不好再耽搁了,于是我就离开了,谁的微信也没加到。现在想起来呆头鹅一般的自己,真的爆笑。
不是说不用培养networking的能力,不是说不用了解职业前景,而是从身边道听途说来的信息因为来源五花八门,而信息传递者(主要是身边同学甚至是师兄师姐)当时未必也有足够的智慧能够充分了解和接受那些信息。
先把自己该干的干好,其他的等时间到了自然会水到渠成,不必焦虑。把自己的能力提高了,比如学习成绩好,进入拿国奖的同学的圈子,大家自然会开始networking;要出国了走向一个好的平台,自然也会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优秀的人总是相互吸引,这是一件无需拔苗助长的事情。
后来自己也成了师姐,知道的多点儿了,发现身边很多夸夸其谈的人,很多也只是停留在夸夸其谈的层面,知道点皮毛而已。说起来很巧的是,大四时我去应聘律所的实习工作,去的一个内所正好就是当年尴尬微信故事主角合伙人所在的律所,我拿到了他们的offer,但因为工资太低最终拒绝了(不要猜测是哪个所啦!)。
后来我所里的合伙人带我们去吃饭,出席的有所里的某个大客户和其他地区的合伙人们。面临诸多大咖的我非常紧张,静静听着他们聊业务和看法,后来吃饭的时候正好坐在香港合伙人旁边,他非常亲切,跟我聊起他在诉讼和非诉的经历,因为我在法院和律所都实习过,跟他也有话可聊;最后他跟我说了一些他晋升合伙人之路的故事和心得,还笑着说羡慕我年纪轻轻,就能去美国念jd。我诚实地跟他说了一些我对法律职业的困惑,他也认真和我探讨,我一开始的紧张感烟消云散,心中只觉轻松平和。而这离我尴尬地站在圈子外围试图索要一位合伙人的微信,正好过去三年了。
Just work hard & be calm.
法学生应该培养什么能力
对学校的专业课考试,我的认可程度并不完全相等。对注重分析能力的题目和考试,我比较看重;对于更注重背记能力的题型和考试,我比较不看重。我个人认为,如果案例题和评析题做得不好,可以多关注一下;如果只是法条记不住,背诵型的题目比如名词解释、简答和一些选择题做得不好,不必太过担心。
当然,有人肯定会觉得,你看不看重有什么关系,考试不都是一样的,拿的分越高越好?但对于我来说,我大一下学期就基本定了出国念jd的目标,也知道绩点对我的唯一作用基本是lsac评级的影响,而按照惯例,拿到4.0以上就能评Superior,至于能不能拿奖学金,我其实也没太多所谓,所以对考试分数并没有特别特别看重(当然还是会努力考高分),达到自己的目标即可。
专必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基本是把整理好的学期笔记和提纲过一遍,在纸上自己列一下学科体系和知识点,认真做往年几套题,觉得差不多了,就不会再弄了。对于名次解释和背记的东西,我一般只是通读一遍,考试时月亮之上,自由飞翔。
事实上,绝对化的高绩点和考试成绩的要求,主要是对目标保研的同学来说的,因为硬性的要求摆在那里。但对于绝大部分同学来说,成绩的更大意义应该在于它本身:对能力的反映程度
如前文说的,大学是为职业发展提供的第一个平台,而法学专业的实用性决定了在大学期间获得的能力,最好与法律职业的实际需求相对应。有的东西对考试拿分重要,对你日后实际的执业却没什么影响,有的东西则相反。
那法律职业需求(以律师为典型)需要哪些思维能力呢?在这方面,见仁见智,根据我和身边人的经验我总结下来主要是两点能力:
1.体系化思维,和
2.批判思维能力。
综合起来,是我认为法律思维最核心的能力,即问题分析能力。
我和身边同学在实习过程中很共同的一种感觉是:学到的很多具体法律知识根本没派上用场。不像在学校的闭卷考试,在实际工作中,你是可以随时翻书的,法条、司法解释、最高院指导案例,只要想查,随时可以上网查。对概念熟悉即可,具体内容不记得也无所谓。记得进所里的第一天无所事事,律师突然打电话问我一个有关抵押权实现顺序的问题,我赶紧调用知识储备,结果她说:没事了,我已经查到了。
但是一个律师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案件,却会十分复杂。比如,A公司的子公司X跟一家A控股的公司B签订股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C,但A公司在拓展全球业务的时候设立的另一子Y公司跟C在Q项目上产生竞争,最终C因失去Q项目而股价暴跌,连带着B公司也大伤元气。B想针对A发起诉讼,解除股东协议,并让A公司赔偿损失。(简称快乐ABC案件)
光是原告起诉状,就有几百页,里面包含各种人证、物证、事件经过。因为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名字经常十分雷同,看来看去很容易搞混,还经常有作为项目参与方或者打酱油的其他公司飘然而过,大脑更是一团浆糊。此时此刻,学到的具体知识很难直接调用,因为这些具体知识所属的体系都还没能调用出来,拿着刀,不知道能往哪儿砍。
还想打赢官司。怎么办呢?
体系化思维
把事实整理好后,首先需要调用知识体系,寻找在已有的法律框架内,案情可被归纳成哪些法律主张,将事实问题化为法律问题。
还记得大一一进来就是民法总论。当时老师说,法大的教学体系是先学总论,再学分论,再学部门法;最重要的基础都是大一大二打的,剩下的过程只是按图索骥。
从总到分,这就是体系化思维的一种。
法律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学科。它最有趣的一点在于,如此庞大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刻运转的复杂体系,完全是人自行创设出来的。民法,刑法,合同,犯罪意图,这些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而完全是人创设出来的观念(concept);人在在创设出这些元素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又创建元素综合和规则使用的具体规则,制定出一套套管理日常生活大小事项的复杂体系——法律。法律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如果有一项东西不是上帝赋予,那么法律必然是其中一个。
好不容易从事件中归纳出法律,又要把法律适用回事实。反复的归纳——适用过程,让法律充满弹性,就像一个可以变大的筐,不断调整适应着更新更多的社会现实。然而,事实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如何保证看到一个复杂案件,就能用以前学过的抽象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建立自己的体系。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学完总论、分论、部门法里的具体知识和相互联系以后,还要从各个独立的课程体系中跳出来,看到更大的关联
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大三上阮齐林老师的刑法案例课的时候。当时只是第一节课,老师给了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问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案件事实很简单,有一个同学起来结合分析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具体条文分析案情,得出结论构成犯罪,课上其他同学也都感觉分析得差不多了。但老师一直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他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后是加重犯。那么现在一个人持伤害故意,也确实伤害到了别人,他就犯罪了吗?
同学想了想说:还可能没有轻伤以上,没有达到入罪门槛。
老师轻轻摇头:对于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分析,你的分析每一个都是对的。对于入罪门槛的考虑,也是对的,但一直停在构成要件这一层。如果把这个案子给一个没系统学过法律的门外汉看,只要能看懂234条的条文,也能得出相同的结论。但是我们作为接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学了总分则,   对于犯   罪构成与否的   认识,   应该前后联系,形成一个系   统的思路。
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   除了完   成第一阶:   犯罪构成   的该   当性   ,满不满足   每   一个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也就是你们大二   的时候在分   则中学的。   还有   第二阶:   具备违法性,比如不具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这都是   刑法规   定的违法   阻却事件;   还有第三阶,具备有责性,比如没有责任能力,比如没有期待可能性   。   即使构成要件全部符合,如果不满足第二阶、第三阶的要件,仍然不构成犯罪。   这就是犯罪构成的三阶层,考虑问题的完整思路。
当下就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先后学的刑法总分则,终于以一种连贯的思路串联到了一起,而不再是零散的知识点。
后来我用同一个思路实验已学的两大基本法律:民法和刑法。两者都用来规制行为的后果,前者强调纠正,后者强调惩罚,因此对受害人的救济方式不同,前者以恢复原状为主要手段,后者则以惩罚为主要手段;民事责任是补偿型责任,刑事责任则是惩罚型责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按照三阶层(或四要件)的体系进行顺序分析。
而民事责任的分析,又基本根据责任的来源:   (双方)意定,还是法定,基本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大块,合同责任根据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主张承担合同责任,   那么需要指出双方之间是否具有合同(此处转接合同法思维体系,合同的创立、变   更与终止下的具体构成要件)、合同是否有效、违反了哪一合同条款;   如果不具备合同责任而追究侵权责任,是否具有侵权四要件:   主观过错、危害行为、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回到之前说的快乐ABC案件。在确认其属于民事案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体系化思维,归纳其事实进入民事责任的框架。如果要追究合同责任,A公司在其子公司X获得Q项目的过程中,是否违反了其与B签订的股东协议(合同)?如果追究侵权责任,A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行为是否具有过错?项目失败是否属于损害后果?……
这样,就有了破题的思路。
批判思维
建立起体系化思维,把复杂的案件事实归纳为可用的法律事实,并选择出主张所归纳的法律框架,就已经完成了第一步。但打官司不是独角戏,知道了双方争议的事实属于哪个框架,还要知道在该框架下如何获得己方有利的立场。  而且,不仅要知道事实如何偏向己方,也要知道事实会如何偏向彼方,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比如对于A知晓其子公司在跟合资公司X争夺Q项目的事实,如果想有利于A公司的合同法主张,可以说在股东协议下,不具备告知B公司此事件的义务;而B则可以说A应告知而不告知的事实构成欺诈,违反了股东诚实信用原则。
然后再搜寻己方彼方利弊的证据,规划具体策略。
如何培养这种能力?
我相信大部分人看到快乐ABC的案件事实时已经快睡着了,但是我不怪你。在所里看案子的时候经常有度日如年的感觉,有天我看完某个案件摘要,感觉已经很晚了,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还没到下午五点 。
写到这里,想必大家也明白了,法本四年,需要培养的核心能力是分析能力,也就是找到问题- 归纳问题进已有法律框架– 寻找(双方)可用主张– 证明主张的一条龙服务。反复运用的,就是体系化的思维和批判思考的能力。
进入法学专业,应当明白(的令人欣慰的)一点:it is a fresh start. 这是大家高中都没有学过的学科,它的知识和概念完全是新的,没有谁具有起跑线上的优势。无论你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都不代表你一定学得好或者学不好。大学四年就是新的赛跑,大家在相同的时间内,谁能达到更高的法律问题分析能力,去到更好的平台。
总则,分则,部分法每个具体课程怎么学,在课上老师会不时的进行指导,而且第一节课就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建立体系化思维的一个有用方法就是每学完一章,就停下来自己列思维体系,这可以是一个非常不正式的过程,甚至可以在大脑里面过,花个四五分钟就可以。教科书的目录,就提供了一个(可能过分详细,又有些零散,因为要覆盖的范围太多了的)体系模板。
考试中遇见的案例题,会初步考察你的这种能力。但是考试中遇到的案例题不如实际碰到的难,是因为你知道这是哪门课的考试,已经人为的在茫茫法海里框出了你的那片池,只是在池中抓鱼,难度大大下降了。但仍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检测手段。
参与课程,把老师的授课归纳成自己的笔记,然后把自己吸收的信息排列成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组合– 比如归纳出法律责任的体系,法律行为的体系,然后在思维体系的指导下,抽丝剥茧的分析实际问题(考试中,是案例、论述大题;实习中,是碰到的实际案件)。
不要只为了考试,临时抱佛脚的背一些提纲,背一些知识点,因为你会发现缺少了主动分析、内化于心的有机联系,碰到实际问题,自己仍然会一头雾水。多与老师交流,甚至如果不想私聊,好好听课就可以—— 老师们自己就是法学生过来的,只言片语中,常常能从他们那儿得到许多的启发。
关于我:其他
因为目标明确而且对自己要求也不是很高,我其实并没有觉得自己大学四年过得辛苦。这四年里我几乎每天都是六点半起床,十一点睡觉,上课永远抢第一排,重要的课从不逃课,也很少走神,会非常认真听课(法学课堂很多很有意思),也喜欢跟老师交流。
听完课,整理完笔记,我一天其实一般也不会再做跟专业课有关的其他事情了。除了大二学行政法的时候觉得规定很复杂,课后买了辅导书按单元做题以外,我基本就是上课-复习-考试的老套路。
剩下的时间用来干嘛?我没有加社团(大一加过一个,觉得有点浪费时间,半路退出了),也没有加学生组织,也不想费心力去做自己觉得不必要的事,所以学习之外,有大把的自由时间,用去看课外书和运动,还有出去玩耍,也在法大为所欲为的组织过一些活动。
大一大二以及大三上,我基本保持了一周一到两本书的速度看书,申请jd的那段时间,在运动和看书里选择了运动。回想起来,我的遗憾是没有把闲暇时间更多投入到实习和其他社会活动(比如支教)上。在法院和律所的工作让我对行业的认识提高了一个层次,而那是在学校所看不到的:一个忙乱,繁华,复杂,充满矛盾的世界。
其实抛开以上所有这些不谈,除了思维能力的大大拓展,大学本身就会是非常美好的时光。记得好像是米歇尔奥巴马在一个访谈里说,To be a president is not about creating oneself, but about finding oneself (做总统的人最终不是创造了自我,而是找到了自我)。我觉得大学也是如此。当我们得到自由,可以选择自己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道路的时候,我们会怎么选择;而这样的一个个选择,又慢慢把我们变成一个个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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