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自考(四)难言成功的自考会计本科毕业证(文/上海老韦)
发布时间:2019-07-27 21:58:33   来源:自考网我与自考(四)
——难言成功的自考会计本科毕业证
上海老韦
2016 年下半年,因小小误会,耽搁了半年之后(其实耽搁不耽搁,自己根本也不在乎),拿到了张南京财经大学的 “ 会计学 ” 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不过,对我而言,手捧自己的第六张本科毕业文凭,实在没有任何成功的喜悦。相反,是满满的 “ 负能量 ” ,满满的挫败感,实在难言什么 “ 成功 ”……
1990 年,刚刚参加工作时,做过半年的银行会计工作,然后转岗从事国际贸易结算。
对于会计,心中一直就是个 “ 账房先生 ” 的感觉。对于我这个英美语言文学硕士出身的人来说,实在没有多大兴趣。何况,所在外汇会计科的某科长,专业水平有限,虽然为人也谈不上有多么大奸大恶,但小肚鸡肠,谁强就在背后说谁不好(我调到律师事务所后也 “ 荣幸 ” 地享受了他恩赐的这等待遇,虽然听众实际上将他当猴耍),常在另一名南大数学系毕业的同事(后辞职去了外企)面前出洋相,弄得同事们按照科长误导的方法做好了帐,最后又推倒重来,加班重新做起,不胜其烦。
如此,对于培养我对会计工作的兴趣,显然有百害而无一利。何况,我在会计岗位上只是过度而已,最终的岗位,还是要从事 “ 国际贸易结算 ” (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的。并且,从半年以后的 1991 年开始,也的确转岗去从事国际贸易结算工作了。
1993 年,也参加过一次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 —— 糊里糊涂地报名,糊里糊涂地复习,糊里糊涂地考试,当然也是糊里糊涂地没有通过。之后,因为 1994 年 “ 经济(金融经济)师 ” 中级职称考试顺利通过,而在银行工作,经济师序例职称与会计师序例职称待遇一样,所以,继续学习会计动力缺乏,实在懒得再去念什么 “ 借借贷贷,资产负债 ” 之类的会计书籍了。
转眼到了 1998 年。 1996 年 8 月调至所在地级市司法局下属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工作,边干边学边考,刻苦努力,终于在 1997 考试中高分通过( 274 份,及格线 240 分),深深感觉律所工作,不比在国有商业银行混日子,还是要靠些真本事吃饭的;加上期间律所改制成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 国家干部身份 ” 已然毅然辞去,老父亲也已经去世 —— 再说即便没有去世,也不可能拿一个当农民的老父亲去和人家 “ 拼爹 ” 的;老家也就几亩薄田,还是承包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于集体,老母亲一人耕种十分吃力,家中自然也 “ 无矿 ” 可言。
所以,唯一的出路,只剩下多学几样专业技能,以便 “ 荒年饿不死手艺人 ” ,说不定哪天用得着自己身上的某项专业技能呢。
于是, 1998 年,首次挑战了含金量较高的 CPA (注册会计师)考试,不管会与不会,先将五门(当时考试只有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管理这五门)考试统统报名再说。
但是毕竟律师工作太过繁忙,实在无暇苦读会计,虽然报了五门,临到上场,记忆中也只是考了会计和经济法而已:前者 36 ,后者 58 ,让自己及认识到了 CPA 会计考试的难度;也明白同为“经济法”, CPA 考试的考法与律师资格考试的考法各有千秋,套路两样:虽然也有人通过了 CPA 资格考试之后,试水律师资格考试,觉得后者即律师资格考试的经济法的考法摸不着规律,比 CPA 经济法更难 —— 其实是各有千秋、各有侧重吧。
倒不是自己浅尝则止,做事没有长性与毅力,而是后来读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硕士及 “ 司法管理学 ” (实为“诉讼法学”专业挂靠“管理学”博士点招生)博士,重点不在会计这头,所以,再次报考时,已是 12 年后的 2010 年了。
当然,天下总没有白读的书,虽然 36 分,却也是自己苦读实考所得,对于在自己的律师工作中,好好理解时不时会接触到的会计或财务管理问题,还是很有帮助的。
记得有一个案件,原告 A 起诉 B ,主张 A 、 B 双方具有买卖合同关系(未签书面合同),要求判令 B 承担发送合同项下余货及逾期发货的违约责任。而被告 B 提出抗辩,称业务根本与自己无关,是 C (空壳、僵尸企业,受 B 控制)与 A 之间的买卖关系,被告 B 只不过是出借账号给 C ,所收账款过了个帐,转给了 C 而已。 A 要告,也应该告 C 。
一审 A 败诉,二审委托我代理上诉。
看到 A 并不十分充分的证据,忽然想到,去查一查 B 公司的会计账册,看看 B 公司收到 A 公司的预付货款后, B 公司究竟是如何入账的。
带着介绍信与律师证,在 A 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去 B 单位财务科了解情况。低调相求,引来了单位财务会计高调的专业傲慢,把账册往我面前一扔, “ 你一个做律师的,又不懂会计,看什么财务账册啊,给你看你也看不懂啊! ”
我翻到 A 单位分户账,找到了这笔款项,入账科目赫然 “ 主营业务收入 ” ;后来虽然转出去给 C ,用的却是 “ 往来款 ” 。请他们复印帐页,盖上 B 单位 “ 财务专用章 ” ,放入包中,然后向他们讨教: “ 你们不是说卖方是 C 吗,如果是你们 B 公司代 C 收款,好像应该借记 ‘ 其它应付款 ’ ,而不是借记 ‘ 主营业务收入 ’ 吧! ”
扔账册给我的小会计尚未反应过来,旁边的年纪较大些的一位同事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是此刻泼水难收,我们一行三人,她们也不便应从我包里公然再把复印好的帐页硬抢回去。她们打了个 “ 各个单位会计科目设置,应该有自己的特点的,不应该照搬照抄 ” 的圆场,就对我们来了个 “ 慢走,不送 ” 了。
二审开庭,从 B 单位自己做账时会计科目的选择,论述 B 单位收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自己作为卖方的主营业务,而绝非 B 公司主张的什么 “ 代收转账,与己无关 ” ,如此,二审顺利调解结案了。
可见,某一专业知识,即便没有学到专业水准,但即便是 “ 略懂,略懂 ” 的 “ 三脚猫功夫 ” ,其实对于自己的工作,也会派上用场。
2010 年的 CPA 考试,换了考法,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管理五门不变(其实新考法从 2009 年就开始了),新加了个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新加的这一门,倒是颇有些管理哲学或管理方法论的味道,读来很受启发;六门 “ 专业阶段 ” 的考试之外,如果全部通过,还要来个 “综合阶段考试” ,难度比以往大为增加;何况 2006 年开始,已经实行与国际较为接轨的新的会计准则,无形之中又增加了考试难度 …… 不管它,考吧!
这年报考了三门,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下来,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倒是得了个 61 分,可是经济法依然 58 分,税法觉得学得还不错,上了考场,耳听得别的考生计算器噼啪作响,指法灵活,十分顺畅,自己则面对一大串数字, 一头雾水,十分茫然。考试结果,税法 39 分。
2011 年,感觉真的学懂了“审计”,考下来,只是 54 分;“会计” 37 分;至于“经济法”与“税法”,则是 “ 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 ,分别是 54 分及 32 分 ……
感觉如此考下去不是个事,毕竟自己的会计学基础实在太差,于是试图复制当年 “法律本科自考与律师资格考试并进,互相促进” 的经验, 2011 年,报考了南京财经大学主考的会计学本科,虽然拖拖拉拉,到 2016 年才论文答辩与毕业,按说会计专业学得也算较为系统了,毕业论文还获得了个 “ 优 ” ,可是,几年来的会计学本科自考(以及其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对于 CPA 考试分数提高似乎毫无帮助(见《2010年以来历年注会考试成绩表》); 2016 年,乘着会计学本科毕业的东风,六们全报,每天考 3 门,考完第五门时,已是大汗淋漓,快要虚脱的感觉了。觉得体力不支,应付不了 CPA 考试这等体力活,于是最后一门 “ 税法 ” 也就弃考了 ……
结果下来, “经济法”依然十分忠诚地坚守者 “ 58 号阵地 ” ,其余的,更是 “ 分数年轻化 ” ,距花甲之岁尚远。
该到了放弃的时候了,该承认自己的考试失败了。
于是, 2017 年,不再报考 CPA ,而是退而求其次,改报难度低得多的“中级会计师考试”,复习的不算差,却因为唯一的嫡亲堂兄,在我考试前一天下午猝死,急急回老家吊唁与主丧。
2018 年,初级、中级会计师顺利通过,但是,正如本想追求千金小姐,却得了两个丫鬟一样,根本无法替代,怎么能够高兴得起来?
至于那张南京财经大学的 “ 会计学 ” 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本来仅仅是作为助考 CPA 的中间产品,虽然也的确是个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但终究不是自己初衷。
聪明也好, “ 学霸 ” 也罢,即便在自己得心应手的领域,人生也是有着很多无力与无奈的,有时也只好选择放弃,至少是暂时放弃或承认失败。
当然,心理学有时候又教会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 ——许多问题其实并不存在。之所以之所以成为问题,是由于我们考虑问题的角度或方法所致。如果将包括 CPA 考试在内的诸多学习,看成系统拓展自己会计学知识,那么,几个 “ 副产品 ”——会计本科自考毕业证书、初中级会计师证书,以及期间顺手牵羊考得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不也算是一种成功奖赏吗?
大凡人生天地之间,有时候也不免需要些阿 Q“ 精神胜利法 ” 的 —— 就拿个精神胜利法,给自己鼓鼓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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