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高考过渡时期语文学科背诵篇目说明》的通知(附

发布时间:2019-10-12 23:41:57   来源:自考网

侠客仗剑行公众号侠客解读:
说明:昨天只找到这个文件的数学部分,因此不全面,今天有热心网友将语文部分也发了过来,现就语文部分进行解读。
所谓“自2020年起”指2017年进入新课改的省份,会在2020年参加新课改之后的高考,所谓“第二批”,指“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指“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重庆”。这里可再补充一下“第一批”,“第一批”包括两个省市,一是浙江省,二是上海市,两者均为单独命题。所谓课程方案,指的是2003版(实验版)的课程方案和2017版的课程方案,所谓教学内容,即依托课程方案编写的教材,2003版有多个版本,如人教版、苏教版、粤教版、鲁人版、语文版等,2017版的语文只有部编版。
《普通高中2017届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是指针对第二批(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综合改革实验省份,在《新课程标准》尚未出台,而高考已经到来的背景下下发的针对普通高中2017届语文学科的教学指导意见。在这一指导意见中,对背诵篇目进行了规定,即58篇,包括文言文必修8篇、文言文选修Ⅰ10篇,诗、词曲40首。具体如下:
“第三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使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版》的,2021年指的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七个省市,即用的是旧教材,参加的是新高考。2022年就不再有辽宁了,因为辽宁在2019年开始使用新教材了。到2013年,新教材会全面开花,就不存在过渡的情况了。那么2021年的高考,这8个省市的背诵篇目依然是64篇,包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推荐篇目50篇和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版)推荐篇目14篇,这些篇目来源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说明》,简称考试说明。64篇背诵篇目如下:
第一部分 高中十四篇
1.《劝学》荀子
2.《逍遥游》庄子
3.《师说》韩愈
4.《阿房宫赋》杜牧
5.《赤壁赋》苏轼
6.《诗经·氓》
7.《蜀道难》李白
8.《登高》杜甫
9.《琵琶行》
10.《锦瑟》李商隐
11.《虞美人》李煜
12.《念奴娇》苏轼
13.《永遇乐》辛弃疾
14.《离骚》(节选)屈原
第二部分初中五十篇
1.《孔子语录》
2.《鱼我所欲也》 孟 子
3.《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 子
4.《曹刿论战》 左 传
5.《邹忌讽齐王纳谏》《战国策》
6.《出师表》 诸葛亮
7.《桃花源记》 陶 潜
8.《三峡》 郦道元
9.《马说》 韩 愈
10.《陋室铭》 刘禹锡
11.《小石潭记》 柳宗元
12.《岳阳楼记》 范仲淹
13.《醉翁亭记》 欧阳修
14.《爱莲说》 (宋)周敦颐
15.《记承天寺夜游》 苏 轼
16.《送东阳马生序》 宋 濂
17.《关雎》
18.《蒹葭》
19.《观沧海》 曹 操
20.《饮酒》 陶 潜
21.《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王 勃
23.《使至塞上》 王 维
25.《行路难》 李 白
26.《望岳》 杜 甫
27.《春望》杜甫
28.《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 杜 甫
29.《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岑 参
30.《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其一首) 韩 愈
31.《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刘禹锡
32.《观刈麦》 白居易
33.《钱塘湖春行》 唐·白居易
34.《雁门太守行》 李 贺
35.《赤壁》 (唐)杜 牧
36.《泊秦淮》 杜 牧
37.《夜雨寄北》 李商隐
38.《无题》 李商隐
39.《相见欢》 李 煜
40.渔家傲 (宋)范仲淹
41.《浣溪沙》 晏 殊
42.《登飞来峰》 宋·王安石
43.《江城子》 密州出猎苏轼
44.《水调歌头》 苏 轼
45.《游山西村》 陆 游
46.《破阵子》 辛弃疾
47.《过零丁洋》 文天祥
48.《天净沙·秋思》 马致远
49.《山坡羊·潼关怀古》 张养浩
50.《己亥杂诗》 龚自珍
“第三批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使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指的是2019年开始使用新教材的辽宁省,即辽宁在2022年高考时,其背诵篇目为60篇,包括文言文必修10篇,选择性必修10篇和诗词曲40首。具体如下:
总之,由于新课改进入时间不统一,各地使用新教材的时间也不统一,各省的高考情况也不尽相同,导致高考情况也存在不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年份,会有不同的高考模式。简单梳理如下:
一、第一批进入新课改的:包括浙江和上海,自2014年开始改革,2017年进入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均单独命题。
上海:为三(语数外)+三(理化生政史地任选三科),其中外语一年两考,高考只考语文和数学,其余六科为等级考。
浙江:1.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与高中学考相结合。
2.实行“7选3”模式。 3.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4.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
二、第二批进入新课改的: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北京、天津为自主命题,山东语数外为全国命题,其余六科为省内命题,海南为全国命题。
北京:新高一学业水平考试将挂钩高考;考生可从6门科目中选择3门;有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参加本市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等级呈现,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总成绩方式另行制定。高招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天津: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数外3门和3门选考成绩构成。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类别与内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过度偏科。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5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单设的实验操作合格性考查,由全市制定统一要求,分区县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中三年级的第二学期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学生更换选考科目的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人员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及要求,修订和完善我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6年选择部分区县先行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部实施。评价内容突出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完善全市统一搭建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在高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使用。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并提前公布。招生时要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山东:
1、山东新高考中,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外语高考成绩由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笔试部分有1次机会,高考期间进行。
2、山东新高考实行的6选3模式,3门选考科目实行的是等级计分规则。
山东省新高考等级计分规则:
海南:
1。改革高考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安排在每年的6月7-8日举行。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另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进行;考生的外语考试成绩由笔试部分和听力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
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各科的成绩以及高校录取总成绩均以标准分呈现。
2。明确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选考科目。在海南招生的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或条件成熟增加技术学科之后的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或学科大类)自主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的科目要求。招生学校须提前2年明确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3。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从2017年起,将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为本科A批、原本科第三批调整为本科B批进行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积极探索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4。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可参加有关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统一高考及等级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所报考高等学校的考核。
5。探索本科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在部分本科高等学校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等学校自主考核”的招生方式。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等学校自主考核成绩,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新生。
6。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录取新生,也可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新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文化素质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
三、第三批
2021年高考,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方案大同小异。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3”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怎么考?
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每门满分150分,共计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
考试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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