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宝宏:退役士官(士兵)需要一个公平竞考的机会

发布时间:2019-10-20 23:37:13   来源:自考网
一年一度的公务员“国考”引无数学子、青年“竞折腰”,众人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国考”既是有志青年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平台,也是寻求一份稳定、体面工作的重要渠道,亦是“寒门”向“贵子”过度的宝贵机会,更是国家甄选优秀人才的主要目的。所以每逢国考报考总会出现百家争鸣,一岗难求的局面,如此一来,“国考”依法合规,公平正义,就成为了社会的焦点。
各级人事部门依据国情、社情、法规制定的招考方案比较完善,招考政策清晰透明,无可厚非。这里,我只想谈一个“特殊情况”,这个特殊情况来源于特殊的群体,这个特殊群体就是所有想参加“国考”或“联考”并期待寻求一个公平竞考机会的退役和转业的士官(士兵)们。
一、这个特殊群体特在哪里?
(1)职业特殊,军人是保家卫国,戍边维稳,特殊武装集团,一旦穿上军装,就意味着放下很多,同时扛起很多,简单讲是放下了个人个体自由、利益,扛起了集体、国家的利益和责任。因此产生“有了军人负重前行,才有人民岁月静好”的说法。
(2)地位特殊,在军队,士官不是官,但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方阵的中坚力量、骨干力量,是忠诚于党,完成使命的一线践行者和直接落实者,毫不夸张的讲,士官(士兵)方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基石和主体。
(3)分工特殊,在军队人员组成主要分为战斗与非战斗人员,军队岗位繁多,士官种类不同,分工不同,自然所从事的工作也有很大区别,有一般性工作、和特殊性工作,例如,有的在高原、沿海执勤巡航,有的在都市、机关撰写公文,还有的在深山密林执行特殊任务。
在强军目标的引领下,在我军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兵员素质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很大一部分士官(士兵)都是高中毕业后,从学校一头扎进了部队,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在这期间,军队会安排一些政策并鼓励战士参加自学考试,但是,部队任务的不确定性和特殊性甚至不能满足一些特殊岗位的士官(士兵)的正常休假,拿到相应的学历更是难上加难。
正是把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工作和特殊任务中,许多战士尽管没拿到相应的学历,却取得了一定的荣誉和资格证书、成果,荣誉等级从嘉奖、优秀士兵、三等功甚至更高不等。可以这样说,这些荣誉和证书、成果象征和代表着这些青年士官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热血和生命。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士官(士兵)服役满年限予以安置工作(工勤事业编),如果还想更进一步成为国家公务人员的话,必须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也就是通俗意义上指的“国考”,那么问题来了,结合今年的招考政策,我们来看看退役军人竞考范围的窘境。
二、2020年国家公务员招考政策: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部分优秀退役士官(士兵)参加“国考”、“联考”的现实情况。
按照招考政策,以一位1987年出生,2005年参军入伍,2018年转业(退役)服役满十二年的士官为例,入伍前为高中生(高中学历)期间并无取得自考学历或只取得了自考大专学历,即便从退伍之日起(年龄31岁或32岁)立即开始参加地方自考、网考、或成考(高中考专科需要2.5年时间,专升本最低时限2.5年)且所有参考科目必须一次通过的前提下,也无法满足政策中(报考条件第二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满35周岁以下的条件(专科生基本满足)。
此次“国考”,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及以下)所有报考窗口平台上,除了极个别的边远岗位可报名外,几乎没有给专科生任何空间,最低学历限制均为本科。与招考政策中(报考条件第7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些差别,诚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岗位需要调整学历要求,那么招考政策中(招考条件第8条: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没有考虑照顾因在部队表现突出多次获得三等功、优秀士兵、嘉奖及全国全军大奖的高中或专科学历的优秀退役士官(士兵)群体们。
这个群体具体有多少人,我们无从知晓,但一定是存在的,部队给了我们诸多的经历和荣誉,如今遇到这种问题正在屏幕前报考的退伍士官(士兵)遇到这种问题,无悔军营,但会感到些许的无奈与失落。
两点建议:
(1)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对有荣誉,有贡献,有专业资格证书但因服役特殊性工作导致学历≦大专且想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优秀士官(士兵)群体们,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给他们一个报名参考,公平竞争的机会。
(2)在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及以下)各报考平台上,开放拓宽退役士官(士兵)群体的报考岗位,给他们一个报名参考,公平竞争的机会。
退役士官(士兵),退伍不褪色,忠诚于党的信念不会更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改变,有很多优秀的士官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学历,考上了公务员,还有很多因客观条件限制(学历等)的优秀士官群体,报考都成为了一种奢望,他们同样希望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仅此而已。坦白讲,就算是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帮助和认可能够报考,之后还有笔试、政审、面试一道道未知的程序,那个时候即便是没有成功,也无怨无憾了,说到底,这些退役士官(士兵)们,需要的无非是一次公平竞考的机会,他们坚信,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的付出与奉献,国家会支持他们的希望,没有人能扼杀他们进步的权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政策帮扶,妥善安置事关退役军人的工作,“不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把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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