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导师学术造假,院长干预司法(之四)
发布时间:2019-08-20 23:05:40   来源:自考网强行伪造《退学决定书》
为什么一个政权要禁止言论自由?只有三个解释:1、它过去做了坏事,怕人们提起。2、它正在干坏事,怕人们批评。3、它准备干坏事,怕人们揭露。总之,禁止言论自由一定与坏事相关,绝对不是好事。
——华盛顿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沪交研〔2017〕74 号
第四十五条 对研究生应予退学处理的,经合法性审查后,由校长授
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满十日即视为送达。同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
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学生的基本信息;(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提交给法庭的“退学决定书”
医学院研究生院关于退学决定书问题事后专门做的的说明
医学院提交的证明送达退学决定书的证据:
1、从文件形式上来讲,这份材料明显经过图像处理软件处理,被修改的面目全非,说它是上海交通大学出具的正式材料,让人很难信服。
如果每份决定书都按照要求送达退学研究生本人,那么岂不是要photoshop处理好多份,上海交通大学怎么会采用这种愚蠢透顶的文件处理方式。
2、该文件的抬头是“各学院(系)",很明显这是上海交通大学内部行政机关的往来公文,根本就不是针对每个学生的退学决定书。是医学院拿来滥竽充数的。
3、文件末尾标注“上海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而关于退学决定书送达,沪交研〔2017〕74 号 第四十五条 “ 对研究生应予退学处理的,经合法性审查后,由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送达本人,怎么会依申请公开。
4、从文件内容上来讲,上面的彩色照片中的文字描述中称“2016年8月23日,杨建军当场领取了退学决定书,第二天,杨建军以不接受决定为由,又将决定书退回医学院”
下面的黑白照片中的文字描述是“8月25日下午向杨建军送达《退学决定书》
在送达时间上医学院自己提供的两份书面证据的文字描述自相矛盾。
5、而且文件送达最简单直接的证明方式就是收件人在文件上签字,这是常识,医学院却采用拍照的方式,证明送达了退学决定书。(照片是医学院保卫处的人把我骗过去,趁机抓拍的)
6、这份所谓的退学决定书的时间落款是2016年6月30日,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却说是2016年8月23日送达,如果这个说法成立,就是说在上海交通大学正式作出退学决定后的两个月才送达了《退学决定书》。涉及研究生如此重大权利的正式文件,要在决定做出之后的两个月送达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
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
而医学院所提供的所谓退学决定书明显没有这些要件,让人不知所云。
综上所诉,退学决定书为医学院的伪造的证据。
作为国内一流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医学院,作为培养医生的院校,医学院公然在上海市的三级法院伪造退学决定书。
而且从上述三份材料形成的时间,照片中反映出来的参与的人员数目,从拍照角度的和时机的掌握来看,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的盖章,从黑白两份材料,两份材料不同的问题描述等等种种迹象来看,医学院是动用了公权力,动员了内部大量老师和工作人员来参与到证据造假的过程当中。为了制造退学决定书这份伪证,医学院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国家,欺骗法院,诬陷学生。
国家在医学院动辄上亿的科研和教育经费投入,就被陈国强等人领导下的医学院,用来雇人干这种事情。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动用了如此之多的资源,做出的伪证竟然是漏洞百出。把交通大学的内部文件改的面目全非,让文件的正式性严肃性荡然无存,让交通大学在上海市法院丢尽了脸面。
真是国家花了大价钱养了一群猪。而对于这些问题耿沛阳律师又要出来辩解“有瑕疵,才说明证据的真实性!”有钱就是好,什么时候都有狗头军师出头给你说话。
呵呵呵呵呵呵……
事出无常必有妖。骂他们是猪,也有点冤枉他们。在当时的形势下,弄出这么一份千疮百孔的伪证出来,医学院的老师们也是最大努力了。
中国科学院法学硕士,旅美学者李亚平曾经讲过“就像我们到目前为止所不停看到的那样,两千多年的帝国史告诉我们:每当我国皇帝的龙椅上坐着的是一头猪时,皇帝的部下中不是猪的那一部分,就会被迅速淘汰出局,比如熊廷弼、袁崇焕、卢象升、孙传庭等等;剩下来的人们就会集体表现得比他们的万岁爷陛下更像猪,比如这位吴阿衡总督。使人们具有充足的理由,由衷地感叹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成语的精当准确。”
“中国人以一代代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来的政治构架和人生准则——譬如宗法制度和孔孟之道、三纲五常等等,为猪们甚至更坏的畜生大模大样地走上龙椅,铺设出了一条康庄大道。于是,这个民族和社会,常常需要为此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上梁不正下梁歪,因为陈国强院士给部下定下的任务就是“无中生有”,就是违背天理,违背法律,违背人性的。其身正,不令也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就像在蒋红课题大框架造假的情况下,你在这个课题框架里行事,无论贤愚,最终在科研上表现出来的都是蠢猪水平;同样道理,在陈国强要求手下几队人马无中生有制造伪造,在不承认蒋红造假,在不承认郭晓奎违法行政的情况下,做出来的所谓证据,只能是粗制滥造,只能是蠢猪水平。脱离了事实,脱离了实际,即使是身居高位也不可能真正有力量。老是走歪门邪道,手下也会人心涣散,下面的人做事也会敷衍了事,漏洞百出。
只有事实本身才会是天衣无缝的。上面的陈国强院士非要制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下面的虾兵蟹将也就只好苦哈哈的做狗做猪了。在任何一个节点,只要领导者能够有一点点实事求是的精神,郁金香泡沫就可以破灭,击鼓传花就可以停止。但是很可能陈国强等人已经陷的太深了,回头无岸,只有一条道走到黑。在继蒋红学术造假之后,又继续进行大规模的证据造假。欺骗整个社会。
下面再来分析一下《退学决定书》的真实情况。
从前面的《公示》和《退学通知》就可以看出,医学院方面一直在刻意隐藏退学的原因。到了出具《退学决定书》这个阶段,同样是秉承这样一种思想。就是把退学的理由藏起来,藏在领导层内部。他们认为这样学生就没法申辩,就没法对他们的退学大棒进行有力的反击,就能达成最恐怖的效果,最终目的还是通过这种恐怖氛围,逼着我跟他们造假。
而且一旦正式出具退学决定书,交通大学校长就要直接参与进来,是要跟着医学院负连带责任的。
出具了退学决定书,我一定会进行正式的书面的全面的申辩。他们的理由本来就站不住脚。这些书面材料附加到退学的材料里面去,交通大学领导和教育部领导怎么还能视而不见,医学院学术造假迫害学生的问题就彻底暴露了。交通大学和教育部的领导就不可能被陈国强院士拉下水了。
所以通过不出具或者出具假退学决定书,医学院可以在事实上剥夺我的话语权。但是到了法院,这种行为就明显违法了,所以就要事后东拼西凑,全院总动员,猪猴齐上阵,炮制一个《退学决定书》出来。
作为一个中国科学院的院士,作为上海交通大学的副校长,作为上海市人大代表,领导手下专门制作伪证,钻制度空子诬陷学生,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实在是不敢相信。怎么上流社会的人就喜欢干这种下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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