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9-11-20 21:14:54   来源:自考网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关联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
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著作权的取得
《著作权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2)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具体时间限制
1)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间加死后50年,至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至第50年的12月31日。自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电影作品、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至第50年的12月31日。自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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