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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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本科高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节约 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安全文明校园、合肥市花园单位。 继续教育学院是安徽建筑大学下设的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学院,自1993年起,我院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之中。现设有成人高等教育: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成人高起本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建筑学、艺术设计、财务管理等成人专升本专业;以及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市政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学、艺术设计等成人专科专业。目前共有函授、业余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近万人。

    我院教学部设于安徽建筑大学北区教学E楼。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我院成人函授教育在全省范围内设置了函授站,以便于学生就近参加学习。现已正式申报并设置了8个函授站:

    1、蚌埠函授站(设站于蚌埠建设学校)

    2、六安函授站(设站于六安市皖西建设技工学校)

    3、阜阳函授站(设站于阜阳商业学校)

    4、宣城函授站(设站于宣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5、铜陵函授站(设站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铜陵分校)

    6、马鞍山函授站(设站于马鞍山建委职工教育中心)

    7、巢湖函授站(设站于巢湖市建设学校)

    8、安庆函授站(设站于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

    我院在大力发展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拓培训市场,发挥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先后举办了注册师考前培训,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村镇规划员培训,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为安徽建筑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的办学方向,以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为主,并依托省住建厅及有关单位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构建现代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深化改革、管理,使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形成工、管、艺相结合,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两个层次同时发展的学院,成为安徽省经济建设需要的土木建筑类人才培养基地。



    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本科高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级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节约 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安全文明校园、合肥市花园单位。 继续教育学院是安徽建筑大学下设的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学院,自1993年起,我院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之中。现设有成人高等教育: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成人高起本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建筑学、艺术设计、财务管理等成人专升本专业;以及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市政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学、艺术设计等成人专科专业。目前共有函授、业余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近万人。

    我院教学部设于安徽建筑大学北区教学E楼。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我院成人函授教育在全省范围内设置了函授站,以便于学生就近参加学习。现已正式申报并设置了8个函授站:

    1、蚌埠函授站(设站于蚌埠建设学校)

    2、六安函授站(设站于六安市皖西建设技工学校)

    3、阜阳函授站(设站于阜阳商业学校)

    4、宣城函授站(设站于宣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5、铜陵函授站(设站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铜陵分校)

    6、马鞍山函授站(设站于马鞍山建委职工教育中心)

    7、巢湖函授站(设站于巢湖市建设学校)

    8、安庆函授站(设站于安庆市建筑技工学校)

    我院在大力发展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拓培训市场,发挥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先后举办了注册师考前培训,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村镇规划员培训,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为安徽建筑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的办学方向,以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为主,并依托省住建厅及有关单位继续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构建现代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深化改革、管理,使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形成工、管、艺相结合,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两个层次同时发展的学院,成为安徽省经济建设需要的土木建筑类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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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一、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业选择:
    请参考专业计划表,报考本科段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2、报名时间:
    安徽省自学考试每年四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2月16日-3月10日报7月份考试;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

    3、报名办法:(见《网络报名有关问题的解答》)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网址:zk.ah163.net)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课程,报名时可订购教材。开考课程参考本网考试安排。
    省司法厅(法律本科,律师本科、专科)、省监狱局(监所管理本科、专科)、省公安厅(公安管理本科、专科)委托开考的专业,必须到各市委托开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4、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四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

    5、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费和购书费,目前我省主要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必须先到上述指定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6、电子档案:
    新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自动获得准考证号,并按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县、市、区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建立电子档案,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未进行摄像和换证的老考生必须先办理换证、摄像手续,取得准考证号并制作电子档案后方可上网报名;新考生不需换证。

    三、考籍管理

    1、成绩管理:由省考办和市考办及主考院校共同管理。

    2、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合格证、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替代。
    在职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免考师范类本科专业中的英语(二)。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入我省的考生,自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可以免考。
    我省规定,免考手续在申请毕业时办理。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

    7、查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准复查。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考生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即可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提交申请毕业专业有效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免考证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本科毕业的还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设计。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前,考生需完成专科考试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向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经市自考办初审合格后,由省自考办建立毕业生预审库并组织市自考办和主考学校会审,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主考院校副署、省自考委验印颁发毕业证书,并予以注册上网。

    4、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发给《毕业证明书》。具体申办方法见《关于补办考生《毕业证明书》及省内外转考情况说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429、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自考办只负责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