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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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7月,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和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博士后岗位设置和院士工作站单位。学校占地面积近1000亩,新校区位于蚌埠市风景秀丽的龙子湖畔,是一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集智能化、生态化为一体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学校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拥有18个教学系部、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5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5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2人。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9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4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解剖与临床》、《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近年来,学校获省厅级以上科研立项300余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等项目20余项,发表各类论文30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20余部。2012年,蚌埠医学院代表队荣获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一等奖第一名,全国第四名。

    建校至今,学校已经培养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各级各类医学专门人才五万余名,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蚌埠医学院成人教育工作始于1960年,“文革”中断后,于1985年恢复,1993年设立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部,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蚌埠医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在办学形式及层次上,先后开办夜大学专科、专升本;业余专科、专升本;成人脱产班(高中起点本、专科,专升本);干部专修班;学业证书班;专业证书班;地方委培大专班等。在办学过程中,已相继开设了本科5个专业,专科7个专业。我校1995年被安徽省教委批准为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主考单位,开展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自考工作。多年来,成人教育为我省培养了3万多名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技能型医学人才。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我校成人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和教育教学设施,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办学投入,注重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保持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成人学历教育现有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医学影像学、药学等专业,在籍学生人数近11000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高校师资、教学条件的优势,提高办学效益,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调整办学思路,在稳步开展学历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途径。积极举办面向医药卫生行业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2011年以来,每年开展包括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班100余个,培训人数逾万名;先后建成国家级“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站”、“育婴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岗位及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各类从业在职人员创业和创新能力,为人才强省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蚌埠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7月,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和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博士后岗位设置和院士工作站单位。学校占地面积近1000亩,新校区位于蚌埠市风景秀丽的龙子湖畔,是一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集智能化、生态化为一体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学校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拥有18个教学系部、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5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5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2人。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9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4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解剖与临床》、《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近年来,学校获省厅级以上科研立项300余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等项目20余项,发表各类论文30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20余部。2012年,蚌埠医学院代表队荣获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一等奖第一名,全国第四名。

    建校至今,学校已经培养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各级各类医学专门人才五万余名,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蚌埠医学院成人教育工作始于1960年,“文革”中断后,于1985年恢复,1993年设立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部,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蚌埠医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在办学形式及层次上,先后开办夜大学专科、专升本;业余专科、专升本;成人脱产班(高中起点本、专科,专升本);干部专修班;学业证书班;专业证书班;地方委培大专班等。在办学过程中,已相继开设了本科5个专业,专科7个专业。我校1995年被安徽省教委批准为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主考单位,开展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自考工作。多年来,成人教育为我省培养了3万多名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技能型医学人才。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我校成人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和教育教学设施,不断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办学投入,注重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保持质量与规模的协调发展。成人学历教育现有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医学影像学、药学等专业,在籍学生人数近11000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高校师资、教学条件的优势,提高办学效益,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调整办学思路,在稳步开展学历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途径。积极举办面向医药卫生行业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2011年以来,每年开展包括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班100余个,培训人数逾万名;先后建成国家级“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站”、“育婴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点”,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岗位及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各类从业在职人员创业和创新能力,为人才强省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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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一、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业选择:
    请参考专业计划表,报考本科段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2、报名时间:
    安徽省自学考试每年四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2月16日-3月10日报7月份考试;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

    3、报名办法:(见《网络报名有关问题的解答》)
    我省自学考试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网址:zk.ah163.net)的方式接纳考生报考,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每次最多可报考四门课程,报名时可订购教材。开考课程参考本网考试安排。
    省司法厅(法律本科,律师本科、专科)、省监狱局(监所管理本科、专科)、省公安厅(公安管理本科、专科)委托开考的专业,必须到各市委托开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4、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自学考试一年实行四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

    5、支付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费和购书费,目前我省主要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提供此项服务。报名考生必须先到上述指定银行注册成为电子银行客户,方可实现网上支付。

    6、电子档案:
    新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自动获得准考证号,并按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县、市、区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建立电子档案,领取准考证等材料。
    未进行摄像和换证的老考生必须先办理换证、摄像手续,取得准考证号并制作电子档案后方可上网报名;新考生不需换证。
    省考办公布关于报名和换证的详细信息,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三、考籍管理

    1、成绩管理:由省考办和市考办及主考院校共同管理。

    2、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0551-3609543),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合格证、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替代。
    在职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免考师范类本科专业中的英语(二)。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入我省的考生,自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可以免考。
    我省规定,免考手续在申请毕业时办理。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拨打16897728查询考试成绩。

    7、查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准复查。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考生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即可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提交申请毕业专业有效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免考证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本科毕业的还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设计。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前,考生需完成专科考试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向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经市自考办初审合格后,由省自考办建立毕业生预审库并组织市自考办和主考学校会审,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主考院校副署、省自考委验印颁发毕业证书,并予以注册上网。

    4、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发给《毕业证明书》。具体申办方法见《关于补办考生《毕业证明书》及省内外转考情况说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429、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自考办只负责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