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自考业务项目、办理程序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8-12-29 15:32:10   来源:中国自考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自考业务项目、办理程序及要求
1.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六月至八月下午工作时间为:2:30-5:30) 。
业务项目 | 业务办理程序、要求及说明 | 办理时间 | |
1 | 丢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 1.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3)小二寸照片两张(要求:蓝底、清晰、免冠头像照)。 | 工作日 |
2 | 丢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 | 工作日 |
3 | 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 | 1.2003年以前的毕业生,依据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课程成绩,可参考样表格式内容制作中文成绩单(点击下载样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到业务办理大厅核实盖章。 | 工作日 |
4 | 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 办理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考生高考年度、联系电话和用途。 | 工作日 |
5 | 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 办理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考生普通高校录取年度。 | 工作日 |
6 | 自学考试学历认定 | 单位发申请函(应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到业务办理大厅,业务办理大厅负责将认定结果回复查证单位。 | 工作日 |
7 | 自学考试转出手续 | 办理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2)河北省及转入省准考证号。 | 3月1日-10日期间的工作日;9月1日-10日期间的工作日 |
8 | 自学考试转入手续 | 办理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2)河北省准考证号。 | 3月1日-31日期间的工作日;9月1日-30日期间的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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