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5 14:11:5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18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12时-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不收取毕业审定费用。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初审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除毕业申报凭单外,每份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考生签字)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在2019年1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四、前置学历
1.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或认证)后提交,未提交有效前置学历信息的,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学历查询(或认证)及前置学历提交方式的说明,见本网站“2018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前置学历要求”一节中的说明。
2.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五、201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毕业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本期毕业中,对部分本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1。具体执行方式为:考生申办相关专业毕业时,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及代码,通过审核后,按新的专业名称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上的专业名称均为新专业名称。附件1中未提到的本科层次专业及全部专科专业仍使用现行专业名称、代码。
六、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网站“2018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七、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8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一、201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2。
十二、考籍办理
考生可通过“考籍业务网上申请”系统申请网上办理,也可到现场办理(周二、周四)。12月9日至13日考生网上提交的接考、免考、转入申请,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考籍转出、开具证明信等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12月14日起提交的所有申请,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毕业办理期间人员较多,建议考生通过系统提前申请办理。
十三、咨询渠道:
毕业申报期间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网上留言反馈”和“微信答疑”两个网络咨询渠道均有专人负责,为考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回复。业务高峰期咨询电话经常长时间占线,现场咨询也会有长时间排队现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络咨询渠道,有疑难问题再进行电话或者现场咨询。
1.网上留言反馈
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进行留言。
2.微信答疑
微信关注自考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
4.现场咨询:考生有疑难问题可到所在区考办或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现场咨询。
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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