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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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占地面积578亩,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教职工941人,全日制在校生10313人,年社会培训超万人次。根据吉林省和长春市的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光电信息、旅游、物流等支柱、优势产业的需求,学院设立了汽车、工程、轨道交通、食品、信息、旅游、商贸、国际交流、培训等九个分院,46个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招生。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方针,确立了“立德为先、强能为本、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出以“铸诚精艺”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学院遵循市场规律和高职教育规律,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一主多元”办学模式。探索了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五同”人才培养模式,即“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专业资源建设、共同实施实践教学管理、共同开展职业技能考核、共同完成顶岗实习就业”,使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融为一体,实现了专业建设与产业、企业的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和岗位技术要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工作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就业工作跨入全国高等院校50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14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295人,“双师素质”教师占73%。学院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首席技师”3人、长白山技能名师24人。等一批知名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特点,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一线“能工巧匠”124人做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各专业与企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以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数控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5个国家级重点专业为龙头、省级示范专业和院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为支撑的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实现了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学院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群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和教指委精品课程33门。

    学院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现有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近三年获国家专利102项;各级各类横纵向课题立项315项,发表论文836篇,其中核心期刊93篇,科研成果获奖107项。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建成了集教学、培训、科研、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10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可同时容纳3000人进行实验、实训、实习,并全部通过了ISO9000: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学院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58个,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率达100%。

    学院是国家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香港华夏基金会职教师资培训单位,是吉林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是长春市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现有德国奥迪培训中心、教育部全国计算机外语等级考点、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国际、国内培训认证机构,可进行8大类、58个项目的培训和认证,每年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超万人次,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2%。

    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美国、加拿大、白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台湾多所院校合作,开展赴国外交换留学、插班留学、专升本、实习、研修等多个国际交流项目,为各专业学生搭建起赴海外学习和就业的高层次平台。同时,还招收来自世界各国的语言学习和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就业50强”、“吉林省精神文明单位”、“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长春市人民满意学校”等称号。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评价。2010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学院视察指导,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学院占地面积578亩,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教职工941人,全日制在校生10313人,年社会培训超万人次。根据吉林省和长春市的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光电信息、旅游、物流等支柱、优势产业的需求,学院设立了汽车、工程、轨道交通、食品、信息、旅游、商贸、国际交流、培训等九个分院,46个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招生。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方针,确立了“立德为先、强能为本、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凝练出以“铸诚精艺”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学院遵循市场规律和高职教育规律,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一主多元”办学模式。探索了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五同”人才培养模式,即“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专业资源建设、共同实施实践教学管理、共同开展职业技能考核、共同完成顶岗实习就业”,使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融为一体,实现了专业建设与产业、企业的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和岗位技术要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工作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就业工作跨入全国高等院校50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14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295人,“双师素质”教师占73%。学院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首席技师”3人、长白山技能名师24人。等一批知名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特点,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一线“能工巧匠”124人做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各专业与企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以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数控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5个国家级重点专业为龙头、省级示范专业和院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为支撑的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实现了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学院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群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和教指委精品课程33门。

    学院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现有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近三年获国家专利102项;各级各类横纵向课题立项315项,发表论文836篇,其中核心期刊93篇,科研成果获奖107项。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建成了集教学、培训、科研、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10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可同时容纳3000人进行实验、实训、实习,并全部通过了ISO9000: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学院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58个,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率达100%。

    学院是国家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香港华夏基金会职教师资培训单位,是吉林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是长春市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现有德国奥迪培训中心、教育部全国计算机外语等级考点、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国际、国内培训认证机构,可进行8大类、58个项目的培训和认证,每年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超万人次,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2%。

    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美国、加拿大、白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台湾多所院校合作,开展赴国外交换留学、插班留学、专升本、实习、研修等多个国际交流项目,为各专业学生搭建起赴海外学习和就业的高层次平台。同时,还招收来自世界各国的语言学习和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就业50强”、“吉林省精神文明单位”、“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长春市人民满意学校”等称号。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评价。2010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认定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学院视察指导,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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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

    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24日至9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25日至9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区)考试院、招生(自考)办公室和相关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确认点)。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申请系统会为未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提供《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关于信息确认卡的说明详见附件)及《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的打印。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信息确认卡、报名申请表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注:已经通过第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校验建立信息确认卡并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填报信息确认卡)

    2.上半年我省已经全部撤销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原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全日制中学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这项工作上半年已经落实,请各地区和各学校报名点下半年继续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考前考务准备工作。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按照《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衔接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2〕46号)文件规定,各中职院校只能与自学考试专科学历衔接,未经批准不允许招收本科学历考生。

    四、报名要求

    1.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必须到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区报考。没有建立信息确认卡的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若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我省原则上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军人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部队驻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须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和由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报名考试。

    (3)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籍考生,本人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

    (4)审核要求: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外省籍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学生的“学生证”和在籍证明;军人的“军官证”;证件不全的,不予报名信息确认。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学生证”、“军官证”复印件留存,“个人参保证明”需要上交原件。请各市(州)考办对本地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审核材料进行复核。

    3.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建立信息确认卡,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建立。信息确认卡将作为考生身份认证、办理毕业、信息更正及考试地点确认等的原始依据存档,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确认卡(身份信息未确认的考生)、报名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新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确认点现场照相,并缴费确认。在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现场直接缴费确认。

    5.信息确认卡建立后,考生所属的考区以已经建立的信息确认卡的考区为准。考生只能在信息确认卡所建立的考区报名考试。

    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校验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7.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三日内(报名确认结束前)到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作废,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长春市(城区)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因考位满额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该确认点与长春市自考办协调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

    2.如需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内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考生与各级考试机构及时查阅。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报名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