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广东省佛山市自考成绩查询时间:5月26日15时起

发布时间:2023-05-25 05:48:50   来源:自考网
自考网自考频道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于5月26日公布》公告了解到,2023年4月广东省自考成绩查询时间:5月26日15时起,考生可登陆广东省自考唯一管理系统平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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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广东省佛山市自考成绩查询时间:5月26日15时起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
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
(三)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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