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广东省东莞市自学试绩于5月19日公布

发布时间:2021-05-17 17:46:06   来源:自考网
【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东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于5月19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定于5月19日15时公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三)网站查询
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s://m.zikaowang.org/guangdong/)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按照《广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办登记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本次申请查卷登记时间:5月20日-5月31日(周六、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登记地点: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303,电话:0769—23126082)。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东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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