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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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3月的海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根据海南师范大学[1999]133号文规定,继续教育部“是学校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和科研机构,同时也是执行继续教育教学计划的实体”。2008年7月,学校撤销继续教育部,组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下设办公室、学历教育科、自学考试科、师资培训科、干部培训科和职业培训科。学院现有33名教职工,其中教授、副教授5人,博士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2人。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时也是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师范大学的双重领导下,对全省中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工作发挥着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的职能,是学校服务基础教育的窗口和平台,是海南省中学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在多年办学过程中,由单一学历教育扩展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中学教师、中学校长培训等多种办学形式,形成了多学科、多形式、多渠道、多规格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2015年11月学校内部机构调整,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职教师资培训中心设在我院。

    十多年来,学院培养了5万多名成教学历本、专科毕业生,学员遍布琼岛内外。作为海南省中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完成了十万人次的中学教师和四千名左右的中学校长培训任务。完成了教育部统一布置的第一轮、第二轮“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组织实施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双五百”人才工程、海南省教育厅“园丁工程”师资培训工作,以及海南师范大学“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支教师资培训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三个子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近年来,“双五百”人才工程、“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为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70%的初中教师提供了优质培训,有力地提高了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尤其是占全省61%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受到国务院、教育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等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3月的海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根据海南师范大学[1999]133号文规定,继续教育部“是学校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和科研机构,同时也是执行继续教育教学计划的实体”。2008年7月,学校撤销继续教育部,组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下设办公室、学历教育科、自学考试科、师资培训科、干部培训科和职业培训科。学院现有33名教职工,其中教授、副教授5人,博士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2人。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时也是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在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师范大学的双重领导下,对全省中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工作发挥着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的职能,是学校服务基础教育的窗口和平台,是海南省中学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在多年办学过程中,由单一学历教育扩展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中学教师、中学校长培训等多种办学形式,形成了多学科、多形式、多渠道、多规格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2015年11月学校内部机构调整,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职教师资培训中心设在我院。

    十多年来,学院培养了5万多名成教学历本、专科毕业生,学员遍布琼岛内外。作为海南省中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完成了十万人次的中学教师和四千名左右的中学校长培训任务。完成了教育部统一布置的第一轮、第二轮“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组织实施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双五百”人才工程、海南省教育厅“园丁工程”师资培训工作,以及海南师范大学“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支教师资培训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三个子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近年来,“双五百”人才工程、“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为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70%的初中教师提供了优质培训,有力地提高了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尤其是占全省61%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受到国务院、教育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等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介绍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1996年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我校自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以来,依托大学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大力推进自学考试“专接本”、“中接专”助学工作。

    目前,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已批复我校开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学教育、计算机及应用等17个本科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机电工程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11个专科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教育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本着服务于社会、服务于考生的目标,根据国家关于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办“专接本”、“中接专”自考助学班的政策精神,我校和多所地方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合作开办助学班,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提供一个继续学习的平台。目前已在12所院校开设办学点,受到合作办学院校、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我校积极加强对自考主考专业的建设,现在开考的17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以应用性和实用性见长,使非在职的考生的就业率提高,在职的考生能学有所用,适应了社会的需求。同时为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我校自学考试严格遵循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政策,依法办学。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专接本”助学班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省重点大学。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海南,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践行“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树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地方本土特色优势,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海南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4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481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4人,具有博士学历366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紧紧围绕“人才、质量、内涵、特色、文化、开放”六个关键,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省重点大学,更好地担负起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特点: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以自学、业余学习为主,解决工学矛盾。自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考生自行选择专业,参加专业课程学习,只要修满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国家和省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即可获得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和主考院校附署签章的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生文凭国家承认,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

    三、何为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班

    根据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本科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琼考[2006]1号)文件精神,我校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试点工作,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在专科层次学习的基础上同时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的学习简称“专接本”。参加“专接本”助学班学习,不受专科专业限制,利用周末或课余时间参加助学和自主学习,修完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四、参加“专接本”助学班的优势

    1、缩短学习周期。考生在进行专科学习的同时,可参加“专接本”助学班学习,既缩短了学习周期,又提高了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

    2、节省学习费用。在校学生参加“双学历”学习,在一定范围内节省了学习费用。

    3、毕业证书“含金量”高。自学考试毕业生在社会上的声誉较好,有利于考生增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有利于考生报考研究生及出国深造。

    五、参加“专接本”助学班的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

    2、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学有余力;

    3、能承担“专接本”助学班的学习费用。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项目

    1、学费: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228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英语、日语、数学教育、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2520元/生/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不含网上学习及作业费用);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4320元/生/年。

    2、代收费项目:考试费:50元/科/生。由办学点院校代收,统一上缴省考试局。教材费:预收500元,授课完毕结算,多退少补。

    七、“专接本”助学班考试的安排与实施

    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工作均在省考试局统一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主考学校或高职高专院校所在地市县考办负责组织实施,“专接本”助学考试按“教考分离”的原则,并根据自学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统考课程考试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月;衔接课程考试由省考试局组织高校教师命题并组织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7月;实践课程考核,由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根据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安排。学生必须参加国家自考委、海南省考试局自考办及海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各类考试、考核;某课程考试、考核不及格可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考核。

    八、“专接本”助学班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提高学历水平的最佳途径

    我校举办的自学考试“专接本”助学班,为高职高专在校学生构筑一个提升学历的平台,是高职高专学校学生提高学历水平的最佳途径。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均由我校各专业学院派出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承担授课任务,能使考生在短时间内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升综合素质,提高考生考试及格率,并获取本科毕业证书。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815993

    网址:http://www.hainnu.edu.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

    热忱欢迎高职高专在校学生参加海南师范大学“专接本”助学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