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

高校类型:一本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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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81年,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为适应社会发展,学校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2010年两院合并为继续教育学院。我院采取函授、夜大、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四种办学形式;设有专科、本科、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四种培养层次50余个本专科专业,另设校外函授站及教学点12个。我院现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7000余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3000余人;30年来,我院共培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3万余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7万余人。

    为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院依托黑龙江大学的资源优势,主要针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更新与教育。在学历教育上以本科为主,适度发展成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非学历教育上,大力发展高层次继续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积极探索开展远程教育的有效途径。在办学过程中,坚持教育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树立终身教育理念,依法办学,坚持民主治院,制度治院,着力于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进入新世纪,面对机遇和挑战,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拓进取,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专业较全、结构合理、条件优良、管理科学的相对独立办学实体。我院将努力实现一流质量、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形象的奋斗目标,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黑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81年,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为适应社会发展,学校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2010年两院合并为继续教育学院。我院采取函授、夜大、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四种办学形式;设有专科、本科、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四种培养层次50余个本专科专业,另设校外函授站及教学点12个。我院现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7000余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3000余人;30年来,我院共培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3万余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7万余人。

    为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院依托黑龙江大学的资源优势,主要针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更新与教育。在学历教育上以本科为主,适度发展成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非学历教育上,大力发展高层次继续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积极探索开展远程教育的有效途径。在办学过程中,坚持教育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树立终身教育理念,依法办学,坚持民主治院,制度治院,着力于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进入新世纪,面对机遇和挑战,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拓进取,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专业较全、结构合理、条件优良、管理科学的相对独立办学实体。我院将努力实现一流质量、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形象的奋斗目标,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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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大学自考二学历招生简章

    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满足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及就业的需要,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暨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黑龙江大学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学历学生。

    自考本科二学历,是指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选择自考本科专业学习,在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后,可获得第二个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自考本科二学历为普通高校在校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提供有效途径,合理构建知识结构、扩展知识面、拓宽研究领域,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在有限时间内最大限度获取更多知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黑龙江大学是黑龙江省首批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高,曾多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自2006年起开展自考二学历助学,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所学专业不限。

    二、招生专业:

    序号
    所在学院
    招生专业
    联系人
    报名地址
    1
    法学院
    法律
    李老师
    汇文楼819室
    2
    法学院
    经济法
    李老师
    汇文楼819室
    3
    经济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金老师
    汇文楼848室
    4
    经济学院
    财税
    金老师
    汇文楼848室
    5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宫老师
    汇文楼602室
    张老师
    刁老师
    6
    应用外语学院
    商务英语
    屈老师
    主楼D217室
    7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
    宋老师
    陈老师
    禹志园建筑工程学院315室
    王老师

    三、什么人适合学习二学历:

    1、有志于成为复合型人才,在就业和事业发展中增加机会。比如修读建筑工程专业,今后可以拓宽就业面;修读人力资源管理,毕业以后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如果现在是法律专业,可以修读财税专业,今后成为律师代理经济诉讼时,比别人多了财税方面的知识。

    2、有志于报考公务员,但是当前所学专业无法报考或者招录人数极少的。可以选择如法律、行政管理学等专业,增加录用机会。

    3、高考录取的专业不是自己喜欢或者今后愿意从事的专业,又不能转专业,那么可以修读二学历,选择另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自考专业,今后以这个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比如建筑工程、财税、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

    4、有志于考研,但是不想学当前专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个专业,今后向此方向发展。

    5、有志于报考司法考试或者今后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单位法务工作者等,可以报考法律、经济法专业。

    6、为了兴趣去学习。比如除了本专业以外,还喜欢其他专业如英语,基础也比较好,那么可以选择商务英语专业,满足兴趣的同时还能再拿到一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今后在央企工作,更能让你如虎添翼。

    四、考试科目:

    自考课程中的3门公共课免考,专业课有4门参加省考统考,其余课程(约6-11门)在校内参加互认课程考试(由黑龙江大学组织)。

    五、学习形式:

    由专业所在学院在周末或晚上的业余时间组织助学班授课和辅导,同时免费参加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考核评价平台的学习。学制2年。

    六、考试时间:

    考试在每年的4月和10月进行,省考课程的考试地点在南岗区的中小学校进行,互认课程考试地点在学校(黑龙江大学)。循环考试,单科结业。

    七、毕业文凭:

    普通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自考全部课程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后颁发由省自考委和黑龙江大学共同验印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国外3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可据此学历申请部分国家研究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下半年新生报名截止到9月5日,上半年新生报名截止到3月5日。考生到学习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3张,二寸照片4张、一寸8张(皆为蓝色背景)。同时交纳当年学费。

    业务主管: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黑龙江大学C区26号楼107室。

    九、费用:助学班学费每年2700元—4000元(专业不同有所差异),学制两年。其它费用:注册费、报考费、论文答辩费、审档费、学位申请费等需额外缴纳,书费自愿。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十、工资待遇优势:

    根据国家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获得二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