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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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1978年开始实施学历教育。1980年建立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成立湖南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当时全国最早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9年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组建湖南警察学院。学校从政法干部培训到公安学历教育,从中专、大专到本科,不断发展壮大,一直走在新中国公安教育的前列。办学60多年来,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15.67万元,图书馆藏书79.43万册,电子图书18.12万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72个,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0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各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省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等6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等5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608人。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师36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34人;博士29人,硕士204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徐特立奖”获得者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8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获得者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32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7人,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7人,联合国维和警察入选者4人,参与联合国维和11次。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形成了教学科研相长的良好局面。升本以来,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科研究基地1个。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8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公安部科研项目13项、省自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2项、省科技厅项目48项、省教科规划项目25项。获得国家专利5项、省科技发明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省职工科技创新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公安部教学成果奖2项。出版学术专著31部,公开发表论文1796篇,被SCI、EI收录48篇次。
    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警官培训中心。近三年来,学校共承办全省派出所长大轮训等各类培训班183期,培训学员22000余人,尤其是出色地完成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和香港警队员佐级协会国情教育培训班、印度尼西亚打击网络犯罪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中联办、香港警务处和印尼警方的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政治可靠、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警务专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普通类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管理。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注重环境育人,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多层次、多举措推进校局、校企、校校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与全省各市州县区18个公安局建立了校局合作关系,与湖南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等学校开展了友好合作办学,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丹麦、瑞典、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和院校广泛开展了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升本以来,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思政教育研究先进单位、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学籍工作先进单位、自考工作先进单位、军训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阳光服务优秀单位、省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省直票据管理先进单位、省直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比赛成绩优异,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美亚杯”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奖项80余项。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1978年开始实施学历教育。1980年建立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成立湖南公安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当时全国最早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之一。1999年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组建湖南警察学院。学校从政法干部培训到公安学历教育,从中专、大专到本科,不断发展壮大,一直走在新中国公安教育的前列。办学60多年来,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15.67万元,图书馆藏书79.43万册,电子图书18.12万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72个,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0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各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省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等6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等5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608人。建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师361人,其中正高职称42人,副高职称134人;博士29人,硕士204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全国优秀教师、“徐特立奖”获得者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8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获得者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32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7人,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7人,联合国维和警察入选者4人,参与联合国维和11次。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形成了教学科研相长的良好局面。升本以来,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科研究基地1个。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8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公安部科研项目13项、省自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2项、省科技厅项目48项、省教科规划项目25项。获得国家专利5项、省科技发明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省职工科技创新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公安部教学成果奖2项。出版学术专著31部,公开发表论文1796篇,被SCI、EI收录48篇次。
    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警官培训中心。近三年来,学校共承办全省派出所长大轮训等各类培训班183期,培训学员22000余人,尤其是出色地完成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和香港警队员佐级协会国情教育培训班、印度尼西亚打击网络犯罪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中联办、香港警务处和印尼警方的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政治可靠、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警务专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普通类专业学生参照警务化管理。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注重环境育人,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多层次、多举措推进校局、校企、校校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与全省各市州县区18个公安局建立了校局合作关系,与湖南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等学校开展了友好合作办学,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丹麦、瑞典、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和院校广泛开展了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升本以来,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思政教育研究先进单位、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学籍工作先进单位、自考工作先进单位、军训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阳光服务优秀单位、省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省直票据管理先进单位、省直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比赛成绩优异,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美亚杯”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奖项80余项。

    2016年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湖南警察学院概况

    湖南警察学院实行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与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办学6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和各级政法机关输送了大量公安、法律、电子政务、公共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自2007以来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占地719.58亩,现有专任老师362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14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89人。现有10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拥有59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和3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专业设置

    (一)全日制助学自考专业:学制2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办学层次
    专业课程设置
    收费标准
    1
    治安管理
    全日制
    本科
    警察伦理学、公安决策学、公安信息学、治安行政法、社区警务、户政学、公共安全危机管理。
    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2
    经济法
    全日制
    本科
    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
    3
    电子政务
    全日制
    本科
    公共管理学、电子政务理论与技术、政府经济学、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网站建设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电子政务案例分析、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电子政务理论与技术(实践)、网站建设与管理(实践)、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实践)、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实践)。【选考课程:财务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行政法学、社区社会工作、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公共政策、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概论(实践)、项目管理】
    4
    人力资源管理
    全日制
    本科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公共关系学、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劳动关系学、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5
    安全保卫
    全日制
    专科
    保安服务业法律教程、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管理、治安秩序管理、保卫学、抢险救护基础、人际沟通技巧、擒敌技术(实践)、物业管理实务(实践)、安全防范实务(技术)。

    (二)社会助学自考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办学层次
    课程设置
    收费标准
    1
    公安管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社会助学
    本科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语文、英语(二)、警察伦理学、犯罪学、公安决策学、公安信息学、刑事证据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管理费
    1080元
    2
    公安管理
    湖南警察学院
    社会助学
    专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秘书学、公安管理学、治安管理学、刑事侦查学、保卫学、预审学、公安法规。


    三、报考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继续教育处或指定报名点报考,经继续教育处审核注册后,取得考籍。

    (二)公安管理、治安管理自考专业仅限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学生和在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民警报考。

    (三)报考时间:全日制助学自考为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开始;社会助学自考为每年6月20-29日和12月20-29日

    四、毕业待遇

    考核成绩合格后,经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核准,颁发国家教育部注册的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学士学位。

    五、招生咨询

    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 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报名地点:湖南警察学院科技办公楼五楼 咨询电话:(0731)82791729、82791733、82959052

    继续教育处网址http://www.hnpolice.com/list.aspxcid=491邮政编码:41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