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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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学校前身为1959年筹建的吉林省劳动厅技工学校;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60年来,几代工师人克难攻坚,砥砺前行,经历了艰苦创业、探索特色、加快建设、内涵发展等发展阶段,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逐步凸显,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学校,被誉为“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
    服务职教、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办学特色鲜明。学校以职教师资教育为核心功能,以应用型专业教育为主线,形成了职技高师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术教育“三位一体”,职教教师培养与培训“双重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学属性上,坚持应用性、师范性和学术性的“三性”统一;在办学特色上,突出职业师范教育特色;在内涵及载体建设上,始终致力于职教师资培养、职教师资培训、职教科学研究、职教信息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在服务职教全局上,注重发挥职教师资保障、职教科研引领、教育教学示范和职教文化建设四大母机功能。
    办学条件优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现有凯旋校区、长德校区、高新校区和泰来校区四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31.77万元。全日制在校学生14673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2384人,成人本专科生2289人。设有16个学院,1个教研部,3个交叉学科研究院,16个科技研究中心和12个研究中心(所)。
    牢固树立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学科专业协调发展。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为核心,科研为关键,经济做基础,政策作保障,打造学科高地。在省级“双特色”项目评审中,获批省级优势特色学科6个,有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1个,吉林省工程实验室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3个,吉林省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1个,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吉林省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
    学校始终遵循“优势专业立品牌、新增专业上质量”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专业建设的力度,建立起了符合学校办学实际、适应职业教育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现已涵盖工、管、经、艺术、文、教育、理等7个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现设51个本科专业,12个高职高专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A类专业3个、B类专业1个,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现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课程54门,省级在线开放建设课程1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校企合作示范课程1门,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2门。
    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获第七届吉林省教学成果奖14项,获第八届吉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14项,承担省级以上教研项目近500项。加强实践教学及基地建设,抓好“双证书”考核工作,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90%以上,目前技能鉴定工种涵盖33个本科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拥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0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双师双能”培训基地5个。学校被人社部确定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点校,被国家语委确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高等学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1个。
    实施科研提升战略,科研工作提速升级。近5年,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32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0项;获各级各类奖励102项,其中,省部级奖励75项;发表学术论文1371篇,其中被SCI、EI、CSSCI、CPCI-S等收录319篇;出版著作66部;获得专利898项,软件著作权339项。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现有专任教师752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博士学位教师达到23%,正高职教师近百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与硕士生指导教师共23人。学校获得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2项、职教师资培养资源开发项目5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项、国家新工科项目2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43项;现有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7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高级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22人,其中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人数居省属高校前列。
    打造职教文化品牌,凸显职教母机功能。学校始终高举为职教服务的大旗不动摇,在特色发展中凸显职教母机功能。学校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史馆,承办了全国首次中国职业教育史展览,建立了全国首家职业教育博物馆,牵头组建了全国第一个省级职教师资教育联盟,建立了全国首个职业教育发展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文献与数据监测中心和数字化职业教育博物馆。创办有全国第一本职业教育专业期刊、第一个职业教育网站和目前中国唯一的职业教育英文杂志,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五刊五报一网”职业教育学术传播平台。学校编辑出版的《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被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核心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获吉林省人民政府“精品期刊”奖。2017年,《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吉林省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
    推进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学校积极开展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进行校际交流,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选派部分师生赴国外留学、进修,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先后与韩国世翰大学、日本城西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技术大学、美国费舍尔学院、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台湾国立勤益科技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互派、职员互访等交流项目。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抓住吉林振兴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着力推进迁建带动、转型发展、科研提升、人才强校、特色发展五大战略,为建设国内一流工程师范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以上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招生专业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学校前身为1959年筹建的吉林省劳动厅技工学校;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办学60年来,几代工师人克难攻坚,砥砺前行,经历了艰苦创业、探索特色、加快建设、内涵发展等发展阶段,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逐步凸显,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学校,被誉为“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
    服务职教、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办学特色鲜明。学校以职教师资教育为核心功能,以应用型专业教育为主线,形成了职技高师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术教育“三位一体”,职教教师培养与培训“双重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学属性上,坚持应用性、师范性和学术性的“三性”统一;在办学特色上,突出职业师范教育特色;在内涵及载体建设上,始终致力于职教师资培养、职教师资培训、职教科学研究、职教信息服务四个中心建设;在服务职教全局上,注重发挥职教师资保障、职教科研引领、教育教学示范和职教文化建设四大母机功能。
    办学条件优良,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现有凯旋校区、长德校区、高新校区和泰来校区四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31.77万元。全日制在校学生14673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2384人,成人本专科生2289人。设有16个学院,1个教研部,3个交叉学科研究院,16个科技研究中心和12个研究中心(所)。
    牢固树立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学科专业协调发展。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为核心,科研为关键,经济做基础,政策作保障,打造学科高地。在省级“双特色”项目评审中,获批省级优势特色学科6个,有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1个,吉林省工程实验室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3个,吉林省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1个,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吉林省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
    学校始终遵循“优势专业立品牌、新增专业上质量”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专业建设的力度,建立起了符合学校办学实际、适应职业教育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现已涵盖工、管、经、艺术、文、教育、理等7个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现设51个本科专业,12个高职高专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A类专业3个、B类专业1个,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现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课程54门,省级在线开放建设课程1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校企合作示范课程1门,省级创新创业示范课程2门。
    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学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获第七届吉林省教学成果奖14项,获第八届吉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14项,承担省级以上教研项目近500项。加强实践教学及基地建设,抓好“双证书”考核工作,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90%以上,目前技能鉴定工种涵盖33个本科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拥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0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双师双能”培训基地5个。学校被人社部确定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试点校,被国家语委确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高等学校工程创新训练中心1个。
    实施科研提升战略,科研工作提速升级。近5年,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32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0项;获各级各类奖励102项,其中,省部级奖励75项;发表学术论文1371篇,其中被SCI、EI、CSSCI、CPCI-S等收录319篇;出版著作66部;获得专利898项,软件著作权339项。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现有专任教师752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博士学位教师达到23%,正高职教师近百人,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与硕士生指导教师共23人。学校获得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2项、职教师资培养资源开发项目5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项、国家新工科项目2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43项;现有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7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高级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22人,其中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人数居省属高校前列。
    打造职教文化品牌,凸显职教母机功能。学校始终高举为职教服务的大旗不动摇,在特色发展中凸显职教母机功能。学校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史馆,承办了全国首次中国职业教育史展览,建立了全国首家职业教育博物馆,牵头组建了全国第一个省级职教师资教育联盟,建立了全国首个职业教育发展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文献与数据监测中心和数字化职业教育博物馆。创办有全国第一本职业教育专业期刊、第一个职业教育网站和目前中国唯一的职业教育英文杂志,形成了覆盖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五刊五报一网”职业教育学术传播平台。学校编辑出版的《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被评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核心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获吉林省人民政府“精品期刊”奖。2017年,《职业技术教育》成为吉林省数字出版重点实验室。
    推进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学校积极开展高校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新西兰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进行校际交流,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选派部分师生赴国外留学、进修,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先后与韩国世翰大学、日本城西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技术大学、美国费舍尔学院、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台湾国立勤益科技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互派、职员互访等交流项目。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抓住吉林振兴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着力推进迁建带动、转型发展、科研提升、人才强校、特色发展五大战略,为建设国内一流工程师范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以上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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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
    2022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和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及确认地点
    1.报名和报考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9时至9月12日下午16时截止。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然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2.报名、报考
    3.新生报名现场摄像、身份审核确认地点(简称确认点):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各县(市、区)招生(自考)办公室和相关高校报名点。每天现场确认时间9:00—16:00。
    4.报名、报考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于9月13日至17日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编排考场,并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可通过各大银行网银和微信等支付手段实现网上缴费。报名工作分为新生报名和考生报考两个环节。
    1.新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并在网上打印信息确认卡。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件),携带打印好的信息确认卡到相关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确认点负责采集考生自然信息和摄像工作,同时对外省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环节完成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工作。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并已通过现场确认、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
    2.网上报考。已经在吉林省建立自考考籍,并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关于信息确认卡的说明详见附件),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报考网址进行报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进行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现场确认点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3.对已经建立考籍但未建立有效信息确认卡的考生,网上报考申请时会为考生提供信息确认卡的打印。考生本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并携带打印好的信息确认卡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考。
    四、具体要求
    1.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必须在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区参加考试。新考生或没有建立信息确认卡的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申请报名建立信息确认卡后再进行报考。若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级市(州)政府驻地的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2.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原则上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高职高专和二学历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等有效证件在工作所在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确认点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
    一是各确认点需对外省籍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校验;
    二是各确认点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核实无误后由各确认点将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照片所附信息和二维码须保证清晰、准确,考生提供的证明原件要留存备查。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的“个人参保证明”考生,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
    (3)军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持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部队驻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需在系统中上传 “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
    3.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职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4.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
    5.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动画(本科)专业相关课程考试安排
    自2019年下半年起“动画(本科)”专业中的“动画运动规律(04504)”、“原画设计(04505)”、“角色设计(04506)”、“动画场景设计(04507)”、“动画设计稿(04508)”等五门课程,统一由长春市自考办按照国家考试时间(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安排在长春市朝阳区社会标准化考点考试。自2019年下半年起,动画(本科)专业新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后,统一在长春市朝阳区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老考生可直接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考,选择考试科目后直接网上缴费即可。根据主考院校意见,2019年下半年安排“动画运动规律(04504)”、“原画设计(04505)”、“角色设计(04506)”、“动画场景设计(04507)”等四门课程在朝阳区社会标准化考点考试。
    七、其他事项
    1.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
    2.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生及时查阅。
    4.报名期间,各确认点要妥善安排人员配备,及时准确做好现场报名确认及考生咨询和答疑工作、确保今年下半年报名和报考工作顺利完成。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