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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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医药学院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共为军队和地方培养了3万余名医务人才,被誉为“白衣战士的摇篮”。2004年8月,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成为省属公办高等学校,是吉林省惟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是国家绿化模范单位、吉林省园林式单位。校区位于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校本部占地面积52.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88.66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5个;文体活动中心建筑面积0.50万平方米;室内外体育运动场所占地面积5.52万平方米;校园主干网为千兆带宽。

    学校现有16个党政机关、3个群团组织、13个教学单位、5个教辅单位;2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四六五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和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附属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吉林市人民医院、附属吉林油田总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34家。

    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414人(含聘用制),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42人,高级职称20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拔尖创新人才6人(第一层次人选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青年科技奖1人,省高校首批学科领军型教授1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教学新秀1人,省优秀教师2人。

    学校现开设19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建设单位2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获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二级学科2个,重点立项培育一级学科1个。现有科研实验平台24个,其中省科技厅科技创新中心1个(抗体工程协同创新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1个、省科技厅攻关平台1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3个、省教育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信厅实验中心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平台10个,吉林市产业技术研究院3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64人(含留学生119人)。学校服务面向基层卫生单位,努力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了大批医疗服务、药品生产、销售和卫生管理的一线应用型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2%以上。现与吉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其中与延边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学校成为省属首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试点单位,目前3个学科专业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2人。

    学校现有客座教授29人,外籍教师3人。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等10多个国家的高校、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同香港Maryknoll医院合作开展1+5境外育才项目,与韩国大邱保健大学、加图立大学签订合作协议。2014年学校启动了留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现有留学生119人,来自5个国家。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出国交流学习,2014年以来,共34人相继赴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等地学习。

    学校科研基础扎实。2011年以来,立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吉林省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36项;获省科技成果奖15项(其中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发明专利14项。坚持科研促教学,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60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140项。

    学校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首批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11个国家基地之一、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吉林省基地、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单位、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吉林市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是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吉林地区考点、社区医生培训基地。学校是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解剖学会、省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单位。

    学校现有两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四六五占地面积4.43万平方米,资产总额3亿元,医院编制床位数500张,大中型医疗设备800余台(件)。妇产科学、口腔科为省重点专科,腔镜治疗科、疼痛科为吉林市重点建设专科,血液透析科为吉林市特色专科。现为吉林市区域医疗中心和多地定点医疗单位。附属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占地面积6.0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1000张,拥有一批先进医疗设备,其中万元以上设备达710余台(件),百万元以上设备30多台(件)。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获评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县级医院百强、中部省份十强”、全国文明单位、吉林省劳动模范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诚信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众多殊荣。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秉承“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精神,按照“立足吉林,面向东北,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团结一致,鼓足干劲,朝着“吉林省有较大影响、东北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学型院校,成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沃土和服务健康产业发展的基地”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以上数据截至2017年11月)

    招生专业
    吉林医药学院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共为军队和地方培养了3万余名医务人才,被誉为“白衣战士的摇篮”。2004年8月,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成为省属公办高等学校,是吉林省惟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是国家绿化模范单位、吉林省园林式单位。校区位于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校本部占地面积52.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1亿元。馆藏纸质图书88.66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5个;文体活动中心建筑面积0.50万平方米;室内外体育运动场所占地面积5.52万平方米;校园主干网为千兆带宽。

    学校现有16个党政机关、3个群团组织、13个教学单位、5个教辅单位;2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四六五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和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附属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吉林市人民医院、附属吉林油田总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34家。

    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414人(含聘用制),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42人,高级职称20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拔尖创新人才6人(第一层次人选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青年科技奖1人,省高校首批学科领军型教授1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教学新秀1人,省优秀教师2人。

    学校现开设19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建设单位2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获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二级学科2个,重点立项培育一级学科1个。现有科研实验平台24个,其中省科技厅科技创新中心1个(抗体工程协同创新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1个、省科技厅攻关平台1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3个、省教育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信厅实验中心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平台10个,吉林市产业技术研究院3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64人(含留学生119人)。学校服务面向基层卫生单位,努力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了大批医疗服务、药品生产、销售和卫生管理的一线应用型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2%以上。现与吉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其中与延边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学校成为省属首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试点单位,目前3个学科专业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2人。

    学校现有客座教授29人,外籍教师3人。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等10多个国家的高校、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同香港Maryknoll医院合作开展1+5境外育才项目,与韩国大邱保健大学、加图立大学签订合作协议。2014年学校启动了留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现有留学生119人,来自5个国家。每年选派优秀教师出国交流学习,2014年以来,共34人相继赴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等地学习。

    学校科研基础扎实。2011年以来,立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吉林省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36项;获省科技成果奖15项(其中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发明专利14项。坚持科研促教学,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60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140项。

    学校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首批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11个国家基地之一、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吉林省基地、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单位、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吉林市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是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吉林地区考点、社区医生培训基地。学校是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解剖学会、省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单位。

    学校现有两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四六五占地面积4.43万平方米,资产总额3亿元,医院编制床位数500张,大中型医疗设备800余台(件)。妇产科学、口腔科为省重点专科,腔镜治疗科、疼痛科为吉林市重点建设专科,血液透析科为吉林市特色专科。现为吉林市区域医疗中心和多地定点医疗单位。附属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占地面积6.0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数1000张,拥有一批先进医疗设备,其中万元以上设备达710余台(件),百万元以上设备30多台(件)。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获评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县级医院百强、中部省份十强”、全国文明单位、吉林省劳动模范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诚信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众多殊荣。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秉承“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精神,按照“立足吉林,面向东北,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团结一致,鼓足干劲,朝着“吉林省有较大影响、东北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学型院校,成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推动区域科技创新的沃土和服务健康产业发展的基地”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以上数据截至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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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
    2022年10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我省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就此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地点

    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24日至9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25日至9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区)考试院、招生(自考)办公室和相关高等院校、中专学校(以下简称确认点)。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申请系统会为未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提供《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关于信息确认卡的说明详见附件)及《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的打印。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信息确认卡、报名申请表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注:已经通过第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校验建立信息确认卡并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填报信息确认卡)

    2.上半年我省已经全部撤销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原高校和中专学校考点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全日制中学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这项工作上半年已经落实,请各地区和各学校报名点下半年继续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考前考务准备工作。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专学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按照《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衔接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2〕46号)文件规定,各中职院校只能与自学考试专科学历衔接,未经批准不允许招收本科学历考生。

    四、报名要求

    1.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必须到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区报考。没有建立信息确认卡的本省自学考试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若户籍所在地没有设置自学考试考点,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级市(州)政府驻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我省原则上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军人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在部队驻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须持所在学校学生证和由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报名考试。

    (3)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籍考生,本人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

    (4)审核要求: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外省籍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学生的“学生证”和在籍证明;军人的“军官证”;证件不全的,不予报名信息确认。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学生证”、“军官证”复印件留存,“个人参保证明”需要上交原件。请各市(州)考办对本地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审核材料进行复核。

    3.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建立信息确认卡,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已经建立信息确认卡,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建立。信息确认卡将作为考生身份认证、办理毕业、信息更正及考试地点确认等的原始依据存档,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4.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确认卡(身份信息未确认的考生)、报名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新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确认点现场照相,并缴费确认。在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报名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到现场直接缴费确认。

    5.信息确认卡建立后,考生所属的考区以已经建立的信息确认卡的考区为准。考生只能在信息确认卡所建立的考区报名考试。

    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校验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7.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三日内(报名确认结束前)到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作废,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长春市(城区)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因考位满额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该确认点与长春市自考办协调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

    2.如需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内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考生与各级考试机构及时查阅。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报名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