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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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医科大学前身为锦州医学院。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始于1980年。1993年经辽宁省教委批准成立了锦州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专门从事成人教育工作。2002年6月原辽宁省锦州市畜牧兽医学校与锦州医学院合并,继续教育工作并入成人教育学院管理。2006年10月,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2010年3月,成立培训学院,同时辽宁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如今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坐落在锦州市上海路二段49号,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有独立的校舍、独立的实验室和图书馆。

    目前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兽医、农畜特产品加工、畜牧兽医等十六个本、专科专业;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办学层次;有业余、函授、自考3种办学形式。30多年来,在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专业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继续教育院校。先后于1997年获辽宁省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夜大学教育评估优良学校”、1998年获辽宁省教委“辽宁省九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2001年获“辽宁省成人教育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评估优良学校”、2006年获辽宁省“自学考试先进助学单位”、2008年获“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获“全国、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现有在职职工26人,下设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和函授培训科等四个职能科室,分别负责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联合办学、实习实训等工作。在省内有充足的实习医院和畜牧专业实习基地,保证了我院教学实习需要。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在新的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注重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挖掘办学潜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锦州医科大学前身为锦州医学院。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始于1980年。1993年经辽宁省教委批准成立了锦州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专门从事成人教育工作。2002年6月原辽宁省锦州市畜牧兽医学校与锦州医学院合并,继续教育工作并入成人教育学院管理。2006年10月,锦州医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2010年3月,成立培训学院,同时辽宁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辽宁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如今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坐落在锦州市上海路二段49号,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有独立的校舍、独立的实验室和图书馆。

    目前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兽医、农畜特产品加工、畜牧兽医等十六个本、专科专业;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办学层次;有业余、函授、自考3种办学形式。30多年来,在锦州医科大学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专业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继续教育院校。先后于1997年获辽宁省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夜大学教育评估优良学校”、1998年获辽宁省教委“辽宁省九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2001年获“辽宁省成人教育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评估优良学校”、2006年获辽宁省“自学考试先进助学单位”、2008年获“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获“全国、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现有在职职工26人,下设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和函授培训科等四个职能科室,分别负责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联合办学、实习实训等工作。在省内有充足的实习医院和畜牧专业实习基地,保证了我院教学实习需要。

    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在新的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注重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挖掘办学潜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锦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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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医科大学培训学院营养食品与健康本科自考专业简介

    主考学校:锦州医科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是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社会对食品、营养等相关领域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培养较高水平的从事食品营养、营养指导和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以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形式培养相关行业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历的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水平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2门,总学分不少于71学分,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自学者运用科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同时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凡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辽宁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盖章并有辽宁医学院副署的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要求考生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较系统地掌握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成为营养、食品与健康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食品化学与分析、卫生统计和流行病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营养学、营养与健康、疾病的膳食营养治疗等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人体营养保健、食品生产与开发、各种疾病的膳食防治与指导、营养食谱制定、膳食营养计算与评价、社区营养调查改善项目设计与实施的技能,具有独立解决有关疾病与营养、食品与营养、营养与健康等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对象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