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 15:29:46   来源:自考网各有关考生:
按我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手续办理
(一)网上申请及提交毕业材料时间:6月15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照常工作。
(二)毕业材料提交地点:深圳柏泰培训中心,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7楼大厅;咨询电话:82447171。
(三)毕业手续办理流程详见深圳招考网《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点击此处查看)。
(四)注意事项:
1.在深圳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在系统申请时“毕业受理地点”选择“0301深圳市区”。
2.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毕业审核期间发现问题时及时联系。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选择“非公开学院”,然后按提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正反面,一式两份(打印前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打印设置”,删除“页眉”和“页脚”中的内容)。
4.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考生除了按省要求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层次要求)等材料外,还要按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
5.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点击此处查看)。
二、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毕业材料由省考办审核,预计发证时间为今年10月,考生可于10月中旬在深圳招考网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具体发证时间、地点。
(二)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我办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我省财税专科(专业代码,A020103)等14个停考专业(详见附件2)的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至2018年12月止,请符合这些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尽快办理毕业手续。
(二)办理毕业手续期间,天气炎热,雷雨频发,请考生留意天气预报,做好相关准备,确保人身安全。
附件:1.办理毕业手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2.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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