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自考本科法律专业计划

发布时间:2019-09-23 18:54:39   来源:自考网
法律(本科)
专业代码:596
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德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考试方式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
1118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中国革命史”(4)可顶替
“1180”和“1181”两门课中的任意一门
2118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
30049俄语(二)14任选一门笔试俄语(公共)(14)
0244日语(二)14笔试日语(公共)(14)
0359英语(二)14笔试
40094公司法4必考笔试
50121国际私法4必考笔试
60127合同法5必考笔试
7045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必考笔试
80463劳动法4必考笔试行政法(4)或行政法学(4)
90474知识产权法4必考笔试
100586法律文书写作3必考笔试
110588国际经济法概论6必考笔试国际经济法(4)
120671婚姻家庭法3必考笔试婚姻法(3)或婚姻家庭法(4)
13
14
15
0095公证与律师制度3任选三门不考外语另选考三门笔试
0117国际贸易法5笔试
0229票据法3笔试
0445保险法3笔试
0449房地产法3笔试
0614外国法制史4笔试
0627中国法律思想史4笔试
164536法律毕业论文0通过实践
注:1.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2.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3.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4.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5.2008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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