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学考试免考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29 17:15:04   来源:广东自考网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原学历层次

自考课程层次

可免考课程

备注


专科


专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1. 办理免考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3. 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4. 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
5. 原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专科


本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


研究生、本科


专科、本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生



专科、本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代码及名称相同的课程

凭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申请免考证书可免考自考课程备注
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证
04729大学语文
07489应用写作









1.申请免考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8年后再广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则无需办理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询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
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证00840第二外语(日语)
外语专业(本、专科)毕业证
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西班牙语外语水平考试(DELE)高级证书
00840第二外语(日语)
00845第二外语(英语)
剑桥商务英语(BEC)初级及以上证书(不包括A1级)00796商务英语
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成绩单
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00794综合英语(一)
大学英语(CET)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成绩单00795综合英语(二)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00012英语(一)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00015英语(二)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合格证书00795综合英语(二)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
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
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


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

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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