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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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在漳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招生,1970年停办。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

    复办以来,闽南师范大学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次重大机遇,不断加快改革与创新步伐,办学水平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第一次跨越;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实现了第三次跨越。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300余人。设有61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1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76人,占42.84%,平均年龄41岁;具有博士学位的281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闽江学者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4人,福建省“百人计划”1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7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30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之星等4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方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示范项目1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项,省级特色专业5个;主持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及教改项目41项(其中“基于‘协同支教+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入选福建省本科高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六大攻关项目)。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应用型专业群试点项目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在线课程共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建有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侨乡研究中心, 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特色智库,1个“2011协同创新”。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学校重视高新技术与应用开发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以省校两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学校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地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一些院校和科研、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与台湾成功大学、东海大学等众多高校均保持着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关系。与台湾明道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大叶大学、东海大学、世新大学、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等校合作开展广播电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等7个专业的“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

    学校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7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主动融入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着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四大重点工程,把我校建设成一所培养福建省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以教师教育和闽南区域文化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师范大学,为加快建设新福建作出贡献。

    (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招生专业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在漳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招生,1970年停办。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

    复办以来,闽南师范大学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次重大机遇,不断加快改革与创新步伐,办学水平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第一次跨越;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实现了第三次跨越。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300余人。设有61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1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76人,占42.84%,平均年龄41岁;具有博士学位的281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闽江学者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4人,福建省“百人计划”1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7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30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之星等4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方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级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示范项目1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项,省级特色专业5个;主持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及教改项目41项(其中“基于‘协同支教+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入选福建省本科高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六大攻关项目)。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应用型专业群试点项目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在线课程共25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建有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侨乡研究中心, 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特色智库,1个“2011协同创新”。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学校重视高新技术与应用开发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以省校两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学校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地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一些院校和科研、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与台湾成功大学、东海大学等众多高校均保持着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关系。与台湾明道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大叶大学、东海大学、世新大学、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等校合作开展广播电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等7个专业的“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

    学校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7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主动融入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着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四大重点工程,把我校建设成一所培养福建省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以教师教育和闽南区域文化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师范大学,为加快建设新福建作出贡献。

    (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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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专业
    2022年10月福建自考报名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为做好该项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1.所有考生都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

    2.在籍考生直接登入报考网址报考课程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3.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现场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入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然后需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请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基础信息。

    4.试点、衔接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主考校网上导入新生数据—新生本人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现场拍照确认—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主考校先在网上导入新生数据后,新生本人登入报考平台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所属主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拍照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主考校审核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再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主考学校必须按考生港澳台证件号码单个基础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不再使用自编证件号码形式导入报名系统。

    5.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是我省唯一自学考试网上报考平台。为确保全网化自考网上报考信息数据安全,以及考生考籍管理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好考生登入报考身份识别的移动技术应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从2019年10月考期起,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增加“手机动态短信密码反向认证系统”,通过考生本人实名制手机强制进行一对一的身份证验证及唯一识别,考生须按系统要求输入正确的验证码才能完成报名,切实达到业务形成各阶段数据的真实性、唯一性及其合法可靠性。试点专业、衔接专业主考学校可批量导入新生数据及报考课程,但系统关闭批量缴费功能,统一由考生个人缴报考费。

    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报考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规范管理。

    二、报名、报考时间、以及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1.新生网络预报名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6月26日9:00—8月31日18:00

    ②试点专业:6月26日9:00—9月7日12:00

    ③衔接专业:6月26日9:00—9月1日12:00

    2.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8月30日9:00—9月1日17:30

    ②试点专业:各主考校自定,9月7日18:00截止

    ③衔接专业:各主考校自定,9月1日18:00截止

    3.网络报考课程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现场确认后—9月8日18:00

    ②试点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主考校审核确认后—9月8日18:00

    ③衔接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9月5日9:00—9月8日18:00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2019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2.试点、衔接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院自〔2016〕30号)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2019年我省自考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部分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19〕13号)文件。

    四、考生错误信息的更改

    凡2015年10月以前报名的在籍考生在网络报考过程中发现信息错误的(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错误信息)。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2015年10月开始报名的在籍考生信息已全部通过刷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均不予更改。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请于每年四月、十月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和上、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内,本人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刷身份证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后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后以纸质形式上报。

    2.试点、衔接专业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由主考院校统一安排时间组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主考院校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后由主考院校将考生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以后以纸质材料上报。

    五、考生座位号通知单

    考生可于考前7天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考生座位号通知单。

    六、“衔接专业”主考院校开展报名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自考〔2011〕21号)与《关于“衔接考试”专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教自考〔2011〕6号)的有关规定。

    1、衔接考试专业考生应是省内全日制高职高专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已注册且学有余力并本人自愿参加的在校生。

    2、参加衔接考试专业的考生资质由主考学校负责审核,考试院抽查,若发现主考院校、助学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处理。

    3.每个主考院校必须与衔接的高职高专签署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复印件上报考试院。

    七、各设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购置相关设备。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