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高校类型:一本, 211工程
所在地: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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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办学(CSCSE-SQA HND)等教育工作的专门办学机构。学院充分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办学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社会,坚持“规范、质量、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探索具有南航特色的、全面服务于国家终身教育战略的办学道路,为社会培养实践型应用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才,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958年开办夜大学,1987年设立函授大学,同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属学校直属机构,位于南航明故宫校区内,目前下设党政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部、学生管理(团委)办公室、应用技术系、应用外语系等管理部门和教研单位。承担着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平台开发及管理服务等一系列任务。

    学校自开办成人高等教育以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为国家培养出大批的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目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设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主要以函授、夜大学等业余形式进行教学。学院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科优势和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的函授站,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涵盖了自考助学专业、社会自考、助学二学历、以及面向江苏省普通专科院校的“专接本”等教育项目。项目利用校企协同机制,建立了“学历+技能”的双证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

    近年来,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优势,整合社会多方办学资源,大力拓展培训领域,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培训模式,为航空、航天、民航系统及地方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开展各层次的培训项目。逐步形成学科交叉、产学结合、定制培养的培训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被确定为南京市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需要,学院先后与英、澳、美等国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教育。学院承办的英国高等教育文凭CSCSE-SQA HND项目,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与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共同引进中国。项目具有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先进的教学理念、学术与职业相结合的课程特色,为学生提供了在国内接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的机会,有效衔接海外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学习。

    学院严谨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使我校继续教育赢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原国家教委组织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荣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近年连续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江苏省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等称号。

    “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在新的发展时期,学院将秉承“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本着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与理论研究,探索与我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目标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办学(CSCSE-SQA HND)等教育工作的专门办学机构。学院充分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办学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社会,坚持“规范、质量、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探索具有南航特色的、全面服务于国家终身教育战略的办学道路,为社会培养实践型应用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才,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958年开办夜大学,1987年设立函授大学,同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属学校直属机构,位于南航明故宫校区内,目前下设党政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部、学生管理(团委)办公室、应用技术系、应用外语系等管理部门和教研单位。承担着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平台开发及管理服务等一系列任务。

    学校自开办成人高等教育以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为国家培养出大批的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目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设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主要以函授、夜大学等业余形式进行教学。学院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科优势和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的函授站,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涵盖了自考助学专业、社会自考、助学二学历、以及面向江苏省普通专科院校的“专接本”等教育项目。项目利用校企协同机制,建立了“学历+技能”的双证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

    近年来,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优势,整合社会多方办学资源,大力拓展培训领域,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培训模式,为航空、航天、民航系统及地方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开展各层次的培训项目。逐步形成学科交叉、产学结合、定制培养的培训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被确定为南京市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需要,学院先后与英、澳、美等国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教育。学院承办的英国高等教育文凭CSCSE-SQA HND项目,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与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共同引进中国。项目具有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先进的教学理念、学术与职业相结合的课程特色,为学生提供了在国内接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教育的机会,有效衔接海外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学习。

    学院严谨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使我校继续教育赢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原国家教委组织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荣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近年连续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江苏省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等称号。

    “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在新的发展时期,学院将秉承“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本着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与理论研究,探索与我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目标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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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现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经过近60年的建设,学校已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学科体系。学校以“智周万物,道济天下”为校训,形成了“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学校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近8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近500万册(件)。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学院、民航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6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111个研究机构,建有51个校院级实验室;现有本科专业51个、硕士学科点127个、博士学科点52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337人,科学院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人数已超过50%;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000余人,研究生7500余人,留学生550余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5400余人,自学考试学生2500余人,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校友中涌现出了数十位两院院士、20余位部省级党政领导和将军,以及一大批著名的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专业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能适应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民营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需要。

    二、报名条件:

    1.高中起点专、本科的入学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同等学力)。

    2.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入学条件是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有自觉的学习愿望、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刻苦的学习精神。

    三、教学组织与学生管理:

    1.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全日制教学。

    2.按专业、年级编制教学班,学校为每个班级配备专职辅导员,建立党、团组织,并为学生办理校园证件。

    3.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学籍和日常管理。

    自考助学专业是自学考试的一种办学形式,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自考助学专业以全日制教学,办学地点在学校所在城市。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多样化的要求,体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色、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置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

    四、自考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

    备注:
    1)学历费用标准见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合发文件。住宿费为1800元/人·年。
    2)带“△”符号专业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综合改革的含义详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考-答考生问”专栏)。
    3)带“*” 符号专业为“技能+学历”培养专业。技能培养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收取,凡取得技能培训证书的毕业生,可由技能培养单位推荐就业。

    五、学籍管理与考试:

    1.学生免试入学。参加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参加本科段学习的学生在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入学资格审核由学校协助省、市考办进行。

    2.根据学校考办规定,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手册》进行学籍等方面的管理。

    3.考试考务组织由省、市考办负责,学校负责助学和协助考办做好考试报名等工作。

    六、毕业文凭:

    1.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且成绩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署,并在国家教育部网站上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2.本科专业实行“二段制”:先实施二年专科计划,后实施二年本科段计划。学生完成二年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专科毕业证书;继续完成两年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本科毕业证书。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刊登的最新招生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