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19年1月自学考试等9项教育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01-06 22:14:11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位考生:
2019年1月,我省将连续组织9项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项考试将于1月5-6日举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1月12-13日举行;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一考试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一考试2项考试将于1月12日进行;普通高考音乐、体育术科统一考试2项考试将于1月10-22日进行;普通高考舞蹈术科统一考试将于1月23-27日进行。
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彻底打消考试作弊的侥幸心理,不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以平和心态从容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我院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行为,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郑重向广大考生发出倡议: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
我们由衷希望每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的践行者。
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生和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我们温馨提醒各位考生提高鉴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发现兜售试题、答案等考试违法行为线索,及时提供给我院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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