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自学考试防疫工作补充提示

发布时间:2021-10-04 22:59:03
为做好10月自考的防疫工作,我办于9月28日发布了《2021年10月自学考试防疫工作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9月2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21〕15号)精神,现就考试防疫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地级市,确需离开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经有关部门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和“行程卡”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
四、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和深圳市招考办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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