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山西省晋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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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山西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95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山西农业大学成为全国首批举办函授教育的院校之一。山西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山西农业大学教务处成教部。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不断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发挥成人教育机制灵活、对象广泛的特点,在成人函授、自学考试、专业证书教育、短期培训等方面多元发展,构建起比较完备的成人教育体系。学院在校本部设有函授部、自学考试办公室、专业证书和短期培训部,学院本部有专职教育管理人员7名,各教学院部有专兼职管理人员20人。截至2010年底,共培训结业学员10000余人。

    成人函授教育是我校的正规办学形式之一,是对应届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在职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我院函授教育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办学层次,其中本科层次共设11个专业:农学、园艺、林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科层次共设6个专业:作物生产技术、林业技术、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函授学生1184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近年来,我校充分发挥主考院校的职能,积极创造条件,开考新专业,开辟助学渠道,扩大办学规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有农学、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生物工程、现代园艺等5个本科专业,农学、畜牧、兽医3个专科专业,校内外助学办班共计3000余人。

    对农村干部实行专业证书教育是我校成人教育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受到了社会 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于2000年4月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对我省农村干部开展专业证书教育,几年来我院先后为吕梁地区、临汾市、晋中市举办专业证书班6期,培训学员近600名。专业设置也由原来的一个专业拓展为农业经济管理、乡村财务管理、畜牧兽医三个专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我院适应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对县、乡、村及涉农单位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及理论培训,2000年,我院被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命名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00年以来,成功承办了“山西省县处级领导干部农业产业化培训班”,“晋中市妇联主任农业科技培训班”等,完成了山西省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山西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培训等多种样式多种内容培训共计20余次,2010年8月,完成省农业厅“阳光工程”设施蔬菜产业、农产品加工共两项共100人的培训任务,受到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继续教育学院将依托和充分发挥山西农业大学人才、教育、科技资源优势,逐步发展为集成人函授、自考、远程教育、专业证书培训、短期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的办学实体,逐步发展为山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心,成为山西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学习基地。

    山西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山西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95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山西农业大学成为全国首批举办函授教育的院校之一。山西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山西农业大学教务处成教部。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不断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发挥成人教育机制灵活、对象广泛的特点,在成人函授、自学考试、专业证书教育、短期培训等方面多元发展,构建起比较完备的成人教育体系。学院在校本部设有函授部、自学考试办公室、专业证书和短期培训部,学院本部有专职教育管理人员7名,各教学院部有专兼职管理人员20人。截至2010年底,共培训结业学员10000余人。

    成人函授教育是我校的正规办学形式之一,是对应届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在职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我院函授教育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办学层次,其中本科层次共设11个专业:农学、园艺、林学、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科层次共设6个专业:作物生产技术、林业技术、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函授学生1184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近年来,我校充分发挥主考院校的职能,积极创造条件,开考新专业,开辟助学渠道,扩大办学规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有农学、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生物工程、现代园艺等5个本科专业,农学、畜牧、兽医3个专科专业,校内外助学办班共计3000余人。

    对农村干部实行专业证书教育是我校成人教育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受到了社会 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于2000年4月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对我省农村干部开展专业证书教育,几年来我院先后为吕梁地区、临汾市、晋中市举办专业证书班6期,培训学员近600名。专业设置也由原来的一个专业拓展为农业经济管理、乡村财务管理、畜牧兽医三个专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我院适应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对县、乡、村及涉农单位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及理论培训,2000年,我院被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命名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00年以来,成功承办了“山西省县处级领导干部农业产业化培训班”,“晋中市妇联主任农业科技培训班”等,完成了山西省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山西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培训等多种样式多种内容培训共计20余次,2010年8月,完成省农业厅“阳光工程”设施蔬菜产业、农产品加工共两项共100人的培训任务,受到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继续教育学院将依托和充分发挥山西农业大学人才、教育、科技资源优势,逐步发展为集成人函授、自考、远程教育、专业证书培训、短期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的办学实体,逐步发展为山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心,成为山西农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学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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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山西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

    根据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山西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过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选择报考专业时,必须认真阅读专业报考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等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专业报名条件(详见专业报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报考时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政策法规。遵守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承诺后方可参加自学考试。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4月、10月举行两次。2022年10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2月5日、2月25日至2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7日;10月份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1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2日至26日。

    六、报名工作流程

    (一)考生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等内容,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后,方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二)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等基本信息,选择本次考试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进行确认提交,系统自动给定网报序号,考生须牢记此号,以便于在报名期间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改。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照相、最终确认。

    非首次报名的考生根据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信息可更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报报考课程,选择唯一报名确认点,在最终确认无误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根据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现场交费和最终确认。

    (三)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山西省XX年X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到自行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交费(报名考试费用为35元/科次)、照相(非首次报名考生不需要照相)、最终确认,确认点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确认表》的签字栏内签字并加盖确认点骑缝章,并将回执裁下交给考生,考生须妥善保管回执。

    (四)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必须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内容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考试地点、考场号等信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同时规定,一个考生首次报名后,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在报名地区参加自学考试。因工作调动、学校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变动考试地点的考生,需要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省内转考手续,无需更换准考证(详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程序及规定)。

    八、在最终确认提交后,若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错误,须及时进行修改。首次报名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上修改错误信息后再现场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非首次报名考生须及时下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修改错误信息,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县(区)自考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审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考生不得使用有错误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时任何错误信息不予修改,责任自负。

    遗忘准考证号的考生可到县(市、区)自考办根据身份证件号查询。

    九、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规定从2016年起“在每场考试过程中,现场采集考生笔迹信息。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不少于50字的抄写文字、考生签名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