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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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民族大学成人教育早期主要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权建设培训干部,1978年后,西北民族大学成人教育开始由单一的干部培训转向学历教育。1996年经国家民委批准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2002年更名为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一、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既是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又是二级办学单位。
    (一)学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好对联合办学单位的宏观管理职能和远程网络教育平台的教学资源管理。1.代表学校对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省有关部门,做好成高、自考相关工作。2.代表学校对接国家民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相关培训单位,做好各项培训工作。3.面向联合办学单位组织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新生资格审核、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督查,颁发毕业证等工作。4. 完成联合办学单位自学考试专业学生报名、注册、教育教学和思政工作的督查、考试服务、办证等工作。5.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评审工作。6.做好远程网络教育平台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工作。
    (二)学院的办学职能:办学以干部培训和职业教育为重心,成人高等教育为支撑,自学考试为补充,主次分明,相互辅衬,形成“三驾马车”的结构。积极完成“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和计划性培训任务;有针对性的面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武陵山片区等开展培训工作,“送教上门”,为基层政权建设、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服务。
    二、机构与人员
    学院现有正式管理人员12人,外聘23人,下设4个科级机构(综合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职业教育科);办学形式分三大类: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干部和职业教育培训。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现有在校生人数6400名。
    三、业务现状
    (一)学历教育:学院一贯坚持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立足西北、服务民族”为宗旨,以“社会需求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秉承“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依托西北民族大学本科开设专业,50多年来共培养各类成人学历、非学历教育毕业生2万余人,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校内共有教学班49个,联合办学单位20所;学院所有专业均依托普通本专科专业,开设专业以应用型专业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为重点,开设32个专业,截止目前已授予学士学位115 名。
    (二)非学历教育:学院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在国家民委和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从零起点发展到目前的六个培训基地,以体现民族院校办学特色和为地方服务的作用,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教育部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西部战区新型军事人才培训基地、甘肃省委组织部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基地、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乡镇干部培训基地。
    学院以“六个基地”建设为龙头,干部双语培训和岗前实习实训为重点,以切实解决广大用人单位的实际问题为己任,自2010年至目前,共培训3600人次。培训层次逐步提高,人数稳步增加,效果显着,得到了委托单位和学员的一致好评,为扩大学校的社会声誉起到了积极作用。
    学院按照委培单位需求,采取长期、中期及短期菜单式培训方式;聘请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民汉兼通的专家、教授,采用专题讲授、座谈讨论(模拟演练)、考察学习和送教上门的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培训项目种类齐全、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管理队伍,为学员提供优质的住宿、就餐、交通、医疗、图书馆、体育馆设施和网络等资源服务。
    我院长期面向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内蒙等地招收各类职业培训和干部培训学员,为民族地区和有关党政机关、军队、武警部队、学校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培训了大批民汉双语师资、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基层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民俗手工艺人。培训领域覆盖少数民族语言(蒙语、藏语、维语)、理、工、文、史、法、医、经济、管理、翻译、民俗和艺术等学科,较好地满足了各行业、各领域高层次骨干人才知识更新、岗位适应、能力提升和陶冶情操的学习需求。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

    招生专业
    西北民族大学成人教育早期主要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权建设培训干部,1978年后,西北民族大学成人教育开始由单一的干部培训转向学历教育。1996年经国家民委批准成立了成人教育学院,2002年更名为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一、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既是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又是二级办学单位。
    (一)学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好对联合办学单位的宏观管理职能和远程网络教育平台的教学资源管理。1.代表学校对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省有关部门,做好成高、自考相关工作。2.代表学校对接国家民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相关培训单位,做好各项培训工作。3.面向联合办学单位组织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新生资格审核、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督查,颁发毕业证等工作。4. 完成联合办学单位自学考试专业学生报名、注册、教育教学和思政工作的督查、考试服务、办证等工作。5.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评审工作。6.做好远程网络教育平台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工作。
    (二)学院的办学职能:办学以干部培训和职业教育为重心,成人高等教育为支撑,自学考试为补充,主次分明,相互辅衬,形成“三驾马车”的结构。积极完成“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和计划性培训任务;有针对性的面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武陵山片区等开展培训工作,“送教上门”,为基层政权建设、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服务。
    二、机构与人员
    学院现有正式管理人员12人,外聘23人,下设4个科级机构(综合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职业教育科);办学形式分三大类: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干部和职业教育培训。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现有在校生人数6400名。
    三、业务现状
    (一)学历教育:学院一贯坚持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立足西北、服务民族”为宗旨,以“社会需求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秉承“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依托西北民族大学本科开设专业,50多年来共培养各类成人学历、非学历教育毕业生2万余人,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校内共有教学班49个,联合办学单位20所;学院所有专业均依托普通本专科专业,开设专业以应用型专业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为重点,开设32个专业,截止目前已授予学士学位115 名。
    (二)非学历教育:学院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在国家民委和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从零起点发展到目前的六个培训基地,以体现民族院校办学特色和为地方服务的作用,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全国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教育部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西部战区新型军事人才培训基地、甘肃省委组织部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基地、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乡镇干部培训基地。
    学院以“六个基地”建设为龙头,干部双语培训和岗前实习实训为重点,以切实解决广大用人单位的实际问题为己任,自2010年至目前,共培训3600人次。培训层次逐步提高,人数稳步增加,效果显着,得到了委托单位和学员的一致好评,为扩大学校的社会声誉起到了积极作用。
    学院按照委培单位需求,采取长期、中期及短期菜单式培训方式;聘请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民汉兼通的专家、教授,采用专题讲授、座谈讨论(模拟演练)、考察学习和送教上门的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培训项目种类齐全、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管理队伍,为学员提供优质的住宿、就餐、交通、医疗、图书馆、体育馆设施和网络等资源服务。
    我院长期面向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内蒙等地招收各类职业培训和干部培训学员,为民族地区和有关党政机关、军队、武警部队、学校和相关企业等单位培训了大批民汉双语师资、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基层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民俗手工艺人。培训领域覆盖少数民族语言(蒙语、藏语、维语)、理、工、文、史、法、医、经济、管理、翻译、民俗和艺术等学科,较好地满足了各行业、各领域高层次骨干人才知识更新、岗位适应、能力提升和陶冶情操的学习需求。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

    招生专业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下半年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不包括应用型专业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anseea.edu.cn/)报名。

    (二)报名流程


    (三)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0:00至12日24:00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层次相关证明。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

    4、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

    5、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的基础课程。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停考,自2019年上半年开始停止新生报名,原专业过渡一年,2019年上半年不再安排原专业考试课程。在籍考生转入相关专业,按照相应顶替关系继续参加考试,2021年上半年起不再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11、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转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其中,PETS一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分别顶替专科中的口语、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总评合格成绩顶替本科中的口译与听力成绩。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 自2019年上半年开始,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名,不再通过市(州)考试机构报名。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edu.cn/)。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anseea.edu.cn/)合格成绩打印单,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

    四、相关非学历证书与自考课程之间的免考(顶替)事项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证书等相关非学历证书按照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免考(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中的“附表”)。

    五、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到我省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甘教考院[2016]23号文)。

    六、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七、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考前到本次考试地点市(州)或县(区)自考办领取即可。

    (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如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着重核实正确的考试地点,考试地点选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做修改。

    (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不定期到网上了解自学考试信息,于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八) 市(州)、院校端信息管理平台非学历证书信息上报时间:每年上半年5月20日、下半年11月20日之前,将考生证书顶替课程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省考试院自考处。省考试院相关科室接收材料查证后,登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证书顶替课程数据审批,通过审批的考生证书顶替课程数据及材料拟在上半年5月25日、下半年11月25日之前入库,未通过审批的材料转回原申请市(州)院校。不在规定时间上报或不完整的证书顶替课程材料一律不予办理。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月后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www.gsee.edu.cn进行已考课程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