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

高校类型:二本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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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占地1391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为代表的工科,以会计学、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于产业的工业设计、视觉传达为代表的艺术设计“三大专业集群”,现设有15个院系、7个书院;开设5个硕士专业,33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余人。

    学院坚持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能从事实际工作的一线工程师或行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2016年,成功组织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活动10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278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247项,产生优秀指导教师91人次。

    学院注重科研工作。2016年《中国民办本科高校科研竞争力研究报告》显示,学院科研竞争力排名全国民办本科高校第四,连续5年保持陕西民办高校第一。学院成立了智能制造研发中心、智能控制技术研发中心、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研究中心、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研究中心等8个科研平台,其中可控中子源及其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立项。2016年全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纵向科研项目为55项;签订横向课题合同195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CSCD、CSSCI论文共197篇,三大检索论文125篇。在最新发布的《2016年陕西省高校专利状况》中,学院专利授权量名列陕西省高校第11名。2016年全年,共申请专利868项,获得专利授权236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216项。

    学院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紧紧围绕“学生服务与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引导为主、服务为基”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行住宿书院制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书院和专业学院的作用,通过构建素质拓展教育、人际交往和信息化建设三大载体,配合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模式,拓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塑造了学生的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院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始终坚持创业“全面覆盖、点上突破”和就业“三全一化”的工作思路,构建“一融入 二协同三促进”应用技术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了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的“全面覆盖、全程指导、全员参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得到社会认可。学院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教育部评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发起成立“陕西省青年创业联盟”,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指导服务奖”、“科技部国家级众创空间”、“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共青团陕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三届“中德艺术交流与设计教育论坛”,在德国建立了艺术类实践基地,在学院成立了DCKD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驻中国陕西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与韩国培材大学设立韩国语教育中心,建立学分互认关系,学生可以赴韩参加升本学习;与法国Yncrea工程大学联盟合作成立“中法工程师学院”;与新加坡、法国、美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及合作关系。

    今天的西京学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西京人将秉承 “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万钧精神,落实战略提升、体制创新、内涵建设、资源整合、国际合作、塑造特色六大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更新时间:2017年2月22日)

    学院占地1391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土木工程为代表的工科,以会计学、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于产业的工业设计、视觉传达为代表的艺术设计“三大专业集群”,现设有15个院系、7个书院;开设5个硕士专业,33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余人。

    学院坚持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以培养人格健全,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勇于创新,能从事实际工作的一线工程师或行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突出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2016年,成功组织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活动10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278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247项,产生优秀指导教师91人次。

    学院注重科研工作。2016年《中国民办本科高校科研竞争力研究报告》显示,学院科研竞争力排名全国民办本科高校第四,连续5年保持陕西民办高校第一。学院成立了智能制造研发中心、智能控制技术研发中心、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研究中心、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研究中心等8个科研平台,其中可控中子源及其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获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立项。2016年全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纵向科研项目为55项;签订横向课题合同195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CSCD、CSSCI论文共197篇,三大检索论文125篇。在最新发布的《2016年陕西省高校专利状况》中,学院专利授权量名列陕西省高校第11名。2016年全年,共申请专利868项,获得专利授权236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216项。

    学院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紧紧围绕“学生服务与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引导为主、服务为基”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行住宿书院制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书院和专业学院的作用,通过构建素质拓展教育、人际交往和信息化建设三大载体,配合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更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模式,拓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塑造了学生的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院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始终坚持创业“全面覆盖、点上突破”和就业“三全一化”的工作思路,构建“一融入 二协同三促进”应用技术型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了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的“全面覆盖、全程指导、全员参与”,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得到社会认可。学院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教育部评为“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发起成立“陕西省青年创业联盟”,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指导服务奖”、“科技部国家级众创空间”、“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共青团陕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三届“中德艺术交流与设计教育论坛”,在德国建立了艺术类实践基地,在学院成立了DCKD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驻中国陕西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与韩国培材大学设立韩国语教育中心,建立学分互认关系,学生可以赴韩参加升本学习;与法国Yncrea工程大学联盟合作成立“中法工程师学院”;与新加坡、法国、美国、加拿大、台湾、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及合作关系。

    今天的西京学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西京人将秉承 “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万钧精神,落实战略提升、体制创新、内涵建设、资源整合、国际合作、塑造特色六大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更新时间:2017年2月22日)
    2019年陕西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安排4月、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6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5—16日
    下半年:10月21—22日
    二、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5日8:00—14日18:00
    下半年:9月5日8:00—14日18:00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或点击“考生服务”栏目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录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考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中心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中心制发,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中心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视为报考有效。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三)考场编排
    1.各市(区)考试中心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统计等工作,此后系统关闭该项功能。
    2.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3门课程。
    3.考生于当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
    (一)领取试题
    上半年:4月13日;下半年:10月19日
    (二)送交试卷
    上半年:4月17日;下半年:10月23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区)要充分认识考试形势的变化给安全保密工作带来的严重影响和挑战,把考试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保密、无线电管委会、宣传、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大力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
    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6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恢复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并开展报名数据筛查工作。
    在2016年考试中,有一部分考生不能按照要求填写采集笔迹信息内容,致使考试成绩无效。请各市(区)要求监考逐一检查,敦促考生完整、规范填写。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代考。
    (三)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安全保密工作是自学考试的第一要务。各市(区)要把试题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自学考试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中心负责保存,省上随机抽查。
    (四)加强对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
    (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倡导良好的考风考纪
    加强对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各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的宣传力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要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要动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中心、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由市(区)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七)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试卷安全和考试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