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北京大学主考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00:47:242018年12月,专科、本科专业最后一次办理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可申请北京大学附署盖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019年起,原则上不再发放北京大学附属盖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019年3月,本科专业最后一次申报学位,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北京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在后续文件中进一步说明新的主考学校承接相关专业的具体事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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