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办理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考手续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08:57:39   来源:自考网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5〕31号)规定,为更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上半年福建省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2月23日——3月5日,2021年上半年福建自考省际转入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月25日(不含双休日)。
2、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调整为电话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打电话咨询并对省际转考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其中面向社会专业考生致电设区市自考办,试点体制开考专业考生致电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附件:各设区市省际转考联系电话
设区市 |
福州市 |
厦门市 |
莆田市 |
三明市 |
泉州市 |
漳州市 |
南平市 |
龙岩市 |
宁德市 |
省考试院自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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