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05:33:39   来源:自考网
【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已公布,具体如下: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贵州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还未打印考试通知单的考生抓紧时间登录网址http://zkcx.eaagz.org.cn:9002打印,考试通知单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考生须仔细阅读考试通知单上的“贵州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4.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交卷时间不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入场需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也可根据考试科目情况,自备三角板、圆规等考试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部分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试时,考生所携带的计算器不得带有储存功能;考生所携带考试用具仅限于本人使用,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
6.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将进行全部视频回放倒查违纪舞弊行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参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严肃处理。
7.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试过程中应自觉加强健康防护。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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