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09下半年停止发放自考单科合格证
发布时间:2019-03-19 22:58:14   来源:扬州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布置,从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我省将不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报名等相关手续时也不再需要出示单科合格证书,考籍以省考试院网上成绩记录为准,考生如因转考至外省等特殊情况可以在每年报名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打印成绩证明(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已经发出的单科合格证书效力不变。此外,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报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以及论文答辩,从今年下半年起也改为网上申请的方式,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上考务管理系统网站,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的实践课程或相关专业的论文答辩,并根据各个主考学校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缴费确认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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