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08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要求
发布时间:2019-02-09 19:47:47   来源:自考365从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区2008年下半年自考成绩已公布,考生可以根据新疆自考办毕业相关毕业条件2008年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新疆2008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的要求如下:
1、为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工作,采用数码摄像,如果毕业生在报名期间未照过像,则要求本人一定到场,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2、需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上将《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下载下来,然后将表中的信息内容全部录入(包括自我鉴定),但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必须由人事组织部门写出政审意见(是否参与非法组 织活动)并加盖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审批登记表后的科目栏严格按照新的《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新计划的科目顺序录入,考生成绩按新旧计划对照关系填写在对应的栏目上。考生在确定填写无误后在Word 2003系统下用A3的打印纸双面打印。公安、监所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打印四份,其余的各专业打印三份;
3、无条件上网下载《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于2008年12月1日—3日到乌鲁木齐市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79号地下报名大厅)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必须用蓝、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整洁,不得有更改痕迹,不得使用涂改液,此表将装入档案;
4、现场领表的考生,审批登记表后的科目栏已按新计划顺序打印好,不要手工填写或更改任何旧计划科目名称,否则作废!考试成绩按新旧计划对照关系填写在对应的栏目上,成绩不详的科目,审批表分数栏先不填;
5、免考外语的考生,可空着不填,将增考科目进行录入或手工填写在科目栏内;
6、毕业生将所有使用过的并有合格成绩的准考证原件(包括本地和外地)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毕业生登记表一起交市自考办;
7、《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生信息卡》中的姓名与各科试卷所使用的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个人必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由公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带户口原件;
8、回表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5日。报名期间未照过像的考生读机读卡的同时进行摄像。毕业审核费20元,工本费6元,合计26元,贴三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公安、监所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要填四张表贴四张照片。)交表时,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所有单科合格证,凡合格证丢失或不全者请附带说明,写明参加考试时间和科目名称。如有其他情况要说明的也请附带说明;
9、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交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以及论文答辩成绩单;
10、办理护理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交护士资格证并交实习手册以及实验成绩单;
11、毕业证办好后,考生应将审核后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暂无单位的考生要妥善保管,毕业证遗失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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