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2 22:12:20   来源:自考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办事手续,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取消学历认证收费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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