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若干自考学生拟退学处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 06:11:49   来源:自考网
随着学历越来越重要,通过自考来提升学历的考生也越来越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的关于对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处理,下面一起看下具体的内容。
根据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继续教育学院(后简称“继教院”)对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处理,停止对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若自愿恢复学习报考的,须由本人向继教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情况和补充缴清剩余费用后可进行后续学习,继教院恢复向其提供管理服务。
经研究决定,继教院对自从1998到2008年以来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2017人(详见附表名单)拟作“自动退学”处理。因该部分学生难于联系,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示形式对其进行送达。
自公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或其所在助学机构与继教院自考办联系。
联系人:望老师027-88382990。
根据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继续教育学院(后简称“继教院”)对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处理,停止对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若自愿恢复学习报考的,须由本人向继教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情况和补充缴清剩余费用后可进行后续学习,继教院恢复向其提供管理服务。
经研究决定,继教院对自从1998到2008年以来长期未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2017人(详见附表名单)拟作“自动退学”处理。因该部分学生难于联系,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示形式对其进行送达。
自公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或其所在助学机构与继教院自考办联系。
联系人:望老师027-8838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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