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3-04-06 05:12:35   来源:自考网【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致全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致全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
你们好!
我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4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江西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防疫要求。携带国家教育考试规定使用的考试文具,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其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二、积极配合安检。每科开考前45分钟,考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视频监控下主动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离场。
三、认真仔细答题。自学考试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上为准,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2:30-5:00。考试时长150分钟(部分课程为60分钟,以试卷标注为准)。考试中,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粘贴好考生信息条形码,认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造成答题卡无效,其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所有课程笔试均须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答题,否则其答题内容无效。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诚信参加考试。考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有关涉及考试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做到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五、认准官方网站。江西省自学考试政策、规定的颁布,考生报考成绩、毕业等相关信息查询均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生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助考”机构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自学成才!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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