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自学考试免考和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06:20:51   来源:自考网
【导语】自考网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和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和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及毕业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免考申请:6月1日-6月7日
2.毕业生照片集中上传:6月10日-6月14日
3.毕业申请:6月15日-6月26日
上述工作具体时间由主考高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主考高校官方网站,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办理免考和毕业申请。
二、办理方式
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免考或毕业申请,或者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通过首页“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点击“免考申请”或“毕业申请”,按照流程填写有关信息。
三、特别提示
1.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6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符合相关专业免考申请资格的考生若有意向在本次申请毕业,则务必做好此次免考申请办理,以免耽误后续毕业申请。
2.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图像文件。该图像文件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平台提示。
3.考生如有2002年及以前的课程合格成绩(单科合格证),请在毕业申请前联系主考高校进行成绩补登,完成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4.毕业申请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毕业审定费不予退还。请本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主考高校进行咨询。
如考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在线技术QQ咨询(QQ号:2577640786),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主考高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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